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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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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炳良再認當局「認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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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永泰批李把法庭當成「政治舞台」,反反覆覆拋出「低級問題」,浪費時間討論四字詞語,但李充耳不聞 。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翁麗娜)公屋鉛水事件發生至今,暴露政府水務檢測條例落後。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主席陳慶偉於昨日的聆訊,質疑房署早於1995年禁用鍍鋅鋼管,因發現其會導致生蚺禲A加上濾水廠一向控制食水的pH值傾向鹼性,避免含鉛喉管釋出重金屬到食水,反映政府部門認知重金屬有機會在喉管釋出,何以沒有將重金屬列為需要檢測的其中一項參數。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回應時再次承認當局「認知不足」。

陳慶偉根據政府新聞處小冊子,指出房署1995年禁用鍍鋅鋼管,即20年前已知道重金屬會在水管釋出,之後鍍鋅鋼管需使用內搪層,問張炳良作為普通人,對水務署不抽驗重金屬,會否感到奇怪。

張炳良回應指,一直假設水務設施部件按法例要求符合英國標準,就不會出現問題。陳慶偉又指,濾水廠亦加入熟石灰以調節食水酸鹼度,以減少含鉛部件因腐蝕而釋出鉛,質疑當局為何不直接測試食水重金屬。

不排除私樓食水受波及

另外,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代表大律師石永泰指,鉛水問題源於焊料含鉛,倘若涉事承建商同時負責公屋及私樓項目,屬於「同一班人」,是否意味私人樓宇或受食水含鉛問題波及,張炳良回應指「不排除這個可能性」。張炳良又指私樓業主需自行驗水,更換喉管工程亦需由業主立案法團處理。

代表房委會的律師殷志明讀出房屋署副署長(發展及建築)馮宜萱書面證供,指事件發生前不知鉛水風險,亦不知世衛早於2013年定出食水含鉛量的標準,為每公升含鉛量不超過10微克。供詞提到,房署在今年7月3日知道啟晴h有鉛水,並收集水辦化驗,最後於同月9日確定兩個焊料位含鉛,再向外公佈事件。張炳良日前表示在7月7日首度獲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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