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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木香離婚方兩日,便又結婚。記者盧麗寬 攝
記者近日在福建龍岩武平收藏家洪榮昌家中見到他收藏的上世紀30年代結婚登記證書,兩張證書記錄了民國時期的一宗「閃婚」事件,堪稱彼時最快「閃婚」。
洪榮昌說,他喜歡收藏中央蘇區的紅色物品。這份閃婚登記證書是在2005年一個藏品交流拍賣會上得到的,兩張證書上的名字都是張木香。有趣的是,離婚登記證發出的時間是1934年3月19日。而過了兩天,也就是1934年3月21日,張木香在當時的長勝縣與一劉姓男子再次登記結婚了。
「在紅色收藏品中,蘇維埃政府頒發的離婚登記證和結婚登記證雖然不是孤品,但也的確難見到。」洪榮昌說,這可能是在中國歷史上能夠找到的最快「閃婚」的文字證據了。
■香港文匯報記者 盧麗寬 龍岩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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