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易)繼漢能薄膜發電(0566)之後,已停牌逾一年的的奇峰國際(1228)昨亦被證監會勒令停牌。從事林木資源管理及煤炭銷售的奇峰昨發聲明指,依據證券及期貨規則條例第8(1)條,證監會指令公司股份暫停買賣。
奇峰去年11月20日起停牌,公司此前遭沽空機構Muddy Waters狙擊,質疑公司資產及資產負債表,但奇峰其後公告稱報告含誤導性陳述,編湊內容中傷公司及其子公司。
此外,奇峰上周公告稱,已分別與光大證券全資附屬光大富尊投資及銀河資本訂立意向書,兩公司將認購公司發行的可換股債券,但交易具體內容尚未正式公佈。奇峰表示,合作將使公司盡快開始重質能源輕質化工程項目技術的工業推廣工作,並進行配套集資活動。
據證監會網頁資料,聯交所或證監會可主動指令公司停牌,以處理潛在及實際出現的市場混亂及保障投資者權益。停牌視乎個別情況,並不設期限。一般而言,當上市公司公佈內幕消息或其他重大發展後,或已符合聯交所對有關公司所施加的復牌條件後,便可恢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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