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印傭在大埔南坑一單位內助4歲女少主洗澡時,用手指甲插其下體,令女童受傷流血,更警告女童勿告知母親。母親當晚替女童更換睡衣時發現女童內褲有血 ,隨即帶她到急症室求診並報警。印傭事後被控虐兒罪,早前在審訊途中突改口認罪,昨被判囚4個月。受害女童母親昨透過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指判刑過輕,感到失望。
辯方大狀引述被告Eva Rizki(29歲)的背景及臨床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從未對感化官及心理專家稱自己沒有犯錯,只是翻譯之誤。被告意思是指自己無心傷害女童,只是一時未能控制情緒,才誤傷女童,事後已感到非常後悔。裁判官接納辯方說法,但被告是在審訊中途才改口認罪,令女童需要上庭作供,而且案情嚴重,故被告只能獲百分之二十的刑期扣減。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昨到庭請願,要求法庭嚴懲被告,斥外傭針對小童或長者做出虐待行為,以圖「博炒」。他們亦讚揚女童勇敢出庭作供,給予其他無助家庭無限鼓勵。關注組昨透露,被告獲僱用後已多次因「打爛」僱主財物及盜竊,被僱主投訴。惟僱主相信被告只是一時做錯,故多番原諒她。僱主曾對被告稱,若被告傷害其女兒便會即時解僱她。關注組懷疑被告「博炒」以圖獲得解僱金,而挑戰僱主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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