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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屯門揭發警員制服失竊案。一名休班警員前晚9時許返回屯門鄉事會路一停車場內取車時,赫然發現放在車內的一套警察制服連同一件價值數百元的上衣不翼而飛,立刻報警。警方件列作「車內盜竊」案處理。
現場為屯門鄉事會路117號至157號康麗花園停車場,報失警察制服的休班警員姓方、37歲。警方發言人回應指十分重視有關事件,會循多方面展開調查,並重申警方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如發現有人員違規,定會嚴肅處理。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228章24條,任何人如非警隊成員,管有屬於警員或輔警所獲供給的服裝、裝備或設備的一部分的任何物件,而又無法就管有上述物件作出滿意的解釋,可處罰款250元;若然穿�茪W身,可判罰款1,000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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