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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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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擬發牌規管網售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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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曾有多人進食網售三文治後懷疑食物中毒。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網上購物成大勢所趨,更有市民曾於網上購買三文治而出現食物中毒,為進一步保障食物安全,食環署已擬備規管網上售賣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限制出售刺身、壽司、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等食物,本月22日起業界可申請領取牌照。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針對近年沒有實體店而在網上售賣限制出售食物的經營者,食環署已擬備網上銷售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限制出售刺身、壽司、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等食物。

本月22日起接受申請

發言人續稱,透過新牌照條件,規管食物必須來自合法來源、食物在運送過程中不受到干擾以減少交叉污染,以及時刻保存於安全合適的溫度。許可證由本月22日起接受申請,申請表格由於食環署網頁及牌照辦事處索取。

此外,即使現時已領有食物業牌照或許可證的商戶,若同時透過網上銷售食物,食環署亦會在現行的持牌條件中增加上述條件,並會於現有牌照或許可證續期時生效。

商戶領取牌照後,須於網站提供許可證上的資料,例如許可證號碼、許可證上登記的地址及獲批准售賣的受限制食物等,讓消費者能於食環署網頁上核實相關資料,再決定是否光顧有關網站。發言人提醒市民,須留意在網上所購買食物的性質、潛在風險及運送過程的溫度控制,尤其是容易變壞或高風險的食物,並應光顧持牌的商戶。

發言人表示,食環署一直有監察網上銷售食物的情況,如懷疑網上銷售供人食用的食物涉及無牌經營食物業、或對食物來源有懷疑,會作出調查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任何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沒有准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及每日罰款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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