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陳敏婷) 外界關注政府日後會否訂立獨立的法例監管中醫醫院,食物及衛生局副秘書長(衛生)謝小華昨日在簡介會上明言,不會為獨立就規管中醫醫院立法,否則將欠缺彈性,認為日後只需修定衛生署《私家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實務守則》已可滿足規管上的需要。
政府就邀請有興趣發展中醫醫院的非牟利團體提交意向書的文件顯示,日後成立的中醫醫院應遵從《中醫藥條例》及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不時頒佈的指引,另外亦需按照衛生署發出的《私家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實務守則》。
本身設有中醫藥診所的浸會大學代表昨日在簡介會上關注政府日後會否為中醫醫院訂立獨立的法例,謝小華坦言為保持中醫醫院日後有足夠彈性發展,不會單一就規管中醫醫院而立法;而《實務守則》當中已有章節規管中醫服務,亦會按照不斷的醫療發展而提出修訂。
地盤淨面積2.2公頃 樓高10至13層
文件顯示,選址位於將軍澳第78區百勝角的中醫醫院地盤淨面積約為2.2公頃,計算樓高約10層至13層,西面面向環保大道。醫院要「以中醫為主的中西醫協作運作模式來提供服務」,須包括預計400張病床;中醫門診服務;護理、診症、治療及為住院病人而設的急救設施;為本地高等教育院校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士提供臨床培訓中心;以及中醫中藥科研用途的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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