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為減低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對中華白海豚的影響,機場管理局於去年12月底規定來往機場海天碼頭船隻的航道,船隻時速不可超過15海里;惟近日有報道指,機管局容許船長在駕駛船隻時超出船速限制。機管局昨日澄清,船長必須在緊急及涉及安全的情況下才能這樣做,事後亦需提交詳細報告解釋,又指早前已向違規船公司發出警告信,如一直未有改善,可收回有關公司的營運牌照。
陳克勤憂規定「一紙空談」
在昨日舉行的「跟進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多位立法會議員質疑,近期有報道指船長在駕船時可超出15海里的船速限制,認為此舉會對中華白海豚的生態造成影響,其中民建聯議員陳克勤擔心,這些規定全是一紙空談,質疑違反規定的人及公司會否受罰。
機管局行政總裁林天福表示,有關措施於去年12月28日起實施,機管局會作出嚴格監管,而每艘船均具備自動識別系統的儀器,可追蹤船隻路線及船速,船長必須在緊急及涉及安全的情況下,船隻才可偏離航道或超出航速限制,事後亦需提交詳細報告解釋。
林天福希望公眾不要懷疑他們執行環境許可證條款的決心,由於措施剛實施不久,船長們初期可能遇到問題,亦有可能受水流影響,令航速稍微超出限制至16海里至17海里。日後海事處或會發出指引,解釋怎樣才算是緊急情況。他有信心與船公司及船長經過更多溝通,新制度可更完善地執行。
向船公司發警告信次數已減
他又透露,機管局在過去兩個月曾向超速的船公司發警告信,近一個月發出量已大為減少,證明監察制度有效。機管局三跑道項目環境事務總經理李仲騰指出,新制度實施首數天,每日有10宗至15宗偏離航道或速度個案,至上月底已降至5宗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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