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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候選人之一、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哪吒),被指於前年7月初為抗議將軍澳堆填區擴建,於區內私人屋苑浚瀅附近,持橫額包圍正在該處視察的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使葛感到暴力威脅及受驚。方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經審訊後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惟裁判官指出,方的行為非完全恰當。葛珮帆則對判決十分失望,擔心會令未來有愈來愈多人相信使用暴力是毫無後果的。
裁判官蘇文隆昨日聽罷結案陳詞後作出裁決,指控方無法證明被告有意圖或罔顧令事主受到即時暴力威脅而感到恐懼,又不相信葛當時感到害怕方下一步會襲擊她,「要打一早就打。」觀乎現場有人全程舉機拍攝,蘇官認為葛心裡知道方「唔會咁蠢」,在鏡頭拍攝及眾目睽睽下打她,方只是不斷纏繞葛,不敢也不會出手,非常克制。
官批方國珊行為非完全恰當
不過,蘇官指方的行為非完全恰當,若她阻撓的是與葛同行的食環署職員,她可能已被檢控其他控罪。
蘇官又同意當時葛應感到非常煩擾。雖然方當時聲稱欲與葛對話,但從沒將兩支咪的其中一支交給葛,故其意圖並非對話,可能只是想「做一場戲」。
方國珊昨日散庭時指「多謝法庭的公義」,證明自己無辜、還自己清白,案件纏繞了她兩年,令其團隊及居民擔心。她批評立法會「有權唔應該用盡」,又指從今次事件學會要更小心、克制,免得讓人有機可乘。
葛珮帆昨日發表聲明指,今次事件並非只關乎個人問題,而是對可否使用暴力阻礙立法會議員執行工作、用威嚇手段企圖影響議員的投票意向的問題。「此事件若在立法會內發生,判決可能會不一樣?」
葛珮帆憂更多人信暴力無後果
她指出,法官在判詞中指出,倘阻撓的是食環署職員,可能干犯其他刑事罪行,「然則,立法會議員是否不是公務人員、非在立法會範圍內執行公務就毫無保障?政府是否應該檢討如何保障立法會議員可在不受威嚇下工作?加上日前反新界東北示威者衝擊立法會,13名被告僅各被判處80小時至150小時服務令,市民普遍認為判罰太輕,阻嚇力不足。」
葛珮帆對法庭有關判決所帶來的信息深感憂慮,「會否令到未來有愈來愈多人相信使用暴力是毫無後果?這會是香港社會將共同承擔的惡果。」
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其他候選人包括劉志成、黃成智、周浩鼎、梁思豪、梁天琦及楊岳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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