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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海鳴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上海市政協常委
一個事件的發生,總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分析一個事件的成因,應當抓住要害。反對派推波助瀾,催生了激進分離勢力,激進分離勢力策劃組織製造了旺角暴亂,無論反對派如何巧舌如簧都難以撇清關係;法院縱容輕判非法「佔中」的策劃者、組織者和參與者,讓違法者「零成本」、低成本、負成本違法,實際上是變相鼓勵暴亂;一些年輕人被別有用心之人成功洗腦,失去了辨別是非的能力,迷失了正常做人的方向。這三條是旺角暴亂的主要成因。
旺角暴亂發生以來,市民除了譴責暴行以外,對這次暴亂發生的深層次原因也進行深刻反思。然而,卻有一些人對暴徒的行為輕描淡寫,而把暴亂原因的矛頭指向特區政府、特首和警方,說什�活u特區政府施政不善」、「為暴亂承擔責任不是暴徒而應是政府」, 稱警察遇襲向天鳴槍「令大部分港人震驚及痛心」、「以制度暴力挑釁香港人」,更要求「梁振英下台」。有的甚至公然美化暴力行為,說什�活u官逼民反」、「全民起義」、「爭取民主」等等。這真是奇談怪論!香港是民主社會,公民有權利表達訴求。香港更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沒有權以暴力手段表達訴求。如果連這個常識性問題都弄不清楚,或者說不願意弄清楚,旺角暴亂還會重演,香港700萬市民從此將永無寧日。
一個事件的發生,總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分析一個事件的成因,應當抓其要害。那�活A旺角暴亂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活H筆者認為,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不可不察。
反對派推波助瀾
從現在警方已經公佈的情況看,旺角暴亂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是激進分離組織,比如「本土民主前�芋v等。但聚焦旺角暴亂,需要回顧非法「佔中」,追溯反對派在立法會上的種種行為。不能否認,這是反對派多年「辛勤耕耘」結出的「碩果」。我們可以從三個角度觀察之。
第一,看反對派在立法會上的表現。回歸以來,反對派在立法會上的出格行為不勝枚舉,一些激進反對派的代表人物,在立法會上要�玲Y香蕉,要�玲Y水杯,還有粗言惡語、撕毀文件、直衝主席台等等。可以看出,這已經是旺角暴亂的「初級版」。議員是民意代表、社會精英,議會暴力具有示範性,反對派議員敢在立法會上投擲香蕉水杯,不法之徒就敢在街頭投擲磚頭、揮舞鐵棒。只是激進反對派議員利用議員免責特權在議會內鬧事仍可安然無恙,街頭的青年暴力襲警須付出必要代價。
第二,看反對派在非法「佔中」期間的表現。從發動非法「佔中」開始,「佔中三丑」一再表白:「佔中」行動以和平、非暴力方式進行。可是,稍有社會閱歷的人都會明白,那�泵h人集聚一處,搞得交通堵塞、店舖關門,市民怨聲載道,不發生衝突才怪!而每一次衝突都有可能引發暴亂。如果說年輕人思想簡單衝動,不知後果的嚴重性,有一定人生閱歷的「佔中三丑」也不知道後果的嚴重性嗎?不是不知,而是有意為之。事實上,「佔中」激進分子衝擊政府總部和立法會之時,已經使香港處於暴亂的邊緣。反對派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第三,看反對派在港大學生會成員衝擊校委會事件中的表現。去年,香港大學發生了學生會成員衝擊校委會、非法禁錮校委的事件,當輿論譴責這一惡行的時候,卻有反對派陣營的教授或為其辯護,或顧左右而言他,轉移視線。如此縱容姑息,等於變相鼓勵。
激進分離組織等「港獨」勢力浮出水面,恰恰是非法「佔中」之後的事情。可以說,反對派催生了激進分離組織等「港獨」勢力,激進分離組織等「港獨」勢力策劃組織製造旺角暴亂,無論反對派人士如何巧舌如簧,都難以撇清關係。
法院縱容輕判
非法「佔中」禍港79天,直接經濟損失達百億港元。然而,主要召集人至今沒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佔中」後警方起訴了不少組織者和參與者,但法官考慮他們年紀尚輕,大部分犯事者只被輕判感化令或罰款數百元了事。
法院判決是否公允?凡事沒有比較就沒有鑒別,我們不妨找一些「參照物」看看。先看看西方「民主國家」的做法:2011年,美國發生「佔領華爾街」運動,美國警方開展了長達數年的逮捕行動,至2014年已有近8,000名運動的抗議者被捕。2005年,巴黎騷亂中,法國警方逮捕4,700多人,將650人送進監獄。2011年英國倫敦發生騷亂,僅首都地區警方就逮捕將近3,900人。再看看港英時代的做法: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1967年在所讀中學校園派發反對殖民主義的傳單,結果因為煽動罪名被判監禁兩年,成為少年犯及留有刑事案底,失去升讀大學機會。最後再不妨看看《公安條例》:該條例第18條規定:凡是多於3個人結集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結集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集結即屬非法集結,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5年。
非法「佔中」發起人不只參與非法集結,更導致「佔中」非法集結成事,造成社會動盪,到目前為止只是到警署報到落口供,並沒有正式被起訴,更遑論被檢控及判刑。青年學生雖然年紀尚輕,重在感化教育,但可以不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任何代價嗎?香港是一個言論自由的社會;同時,香港也是一個法治社會。 「言論自由」局限於「動口」,而「佔中」期間一些激進分子衝擊政總和立法會,已經「動手」了,表達訴求已經逾越法律紅線,還可以「自由」嗎?讓違法者「零成本」、低成本、負成本違法,其結果只能使香港陷入動亂的泥潭。
一些年輕人是非不分
就市民譴責旺角暴亂的時候,竟有一些大學的學生組織力挺暴亂行為。這清楚地表明,在香港,相當一部分年輕人被別有用心之人成功洗腦,已經到了是非不分的地步。
實施「個人遊」後,內地來港人數增加,出現了一些摩擦,這本是很正常的事,完全可以通過制定法律、政策調整等手段解決,但在別有用心之人的鼓動下,大道不走走小道,「唱蝗排中」現象日見激烈;青年學生成為歧視中國內地與反中央政府的急先鋒,而且還有一種「使命感」。可見,在一些年輕人的頭腦中,完全沒有國家觀念、民族觀念,沒有弄清「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在他們的思維邏輯中,親中就是親共,國教就是染紅,愛國就是有罪。
造成以上現象的根源是教育的失敗。最大失誤乃是「千禧教改」失敗。一是取消中史的獨立成科地位,導致很多學校沒有中史。二是推出通識,學生在沒有掌握扎實的中國地理、歷史和人文知識的情況下「學習」通識科,只會培養出虛妄的批判和熟練的應試行為。三是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胎死腹中,國教科被無限期擱置。
青年是香港的未來,如果回歸後成長起來的一代人成為教育失敗的犧牲品,失去了辨別是非的能力,迷失了正常做人的方向,那不僅是這一代人的悲哀,也是香港的悲哀。反思旺角暴亂,對此不能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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