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蝶
香港舞台劇獎的新評審制度除了評審委員要自行申請之外,大會對他們還有其他要求。
一直以來,大會只是建議每名評審委員每年最少觀看三十八齣舞台劇。我記得數年前香港上演的舞台劇每年大約是三百六十多齣,因此,若每名委員只需觀看最少三十八齣的話,其實只是看了全年演出的十分之一而已,何況那只是一個建議數字。即是說若某名評審委員全年只看了數齣劇,大會基於尊重評審委員的選擇自由和互信,是不會過問各人的看劇數目的。這樣卻會出現很多滄海遺珠的情況。尤其是近年製作大增,據說全年演出數目已經增加至五百多齣。因此,由今屆開始,所有委員全年必須最少觀看三十六齣舞台劇。
大會怎樣知道委員是否真的看了三十六齣劇呢?原來委員在每年年底需要將看劇名單呈交大會的會計師核算。每年看三十六齣劇,即平均每月看三齣劇或每十天看一齣劇。我將這個數字告訴甚少進劇院的人,他們都覺得那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情。不過, 對於「職業觀眾」的評審來說,這個數字並不苛求。我在一月份就已經看了十齣劇,下月的香港藝術節亦會為我的看劇名單添上多個劇目。
新評審制度的另一個新做法是評審於提名期間於提名表格上扼要填寫提名原因,這些得獎者獲提名的原因在舉辦頒獎禮後會在劇協網頁以不記評審名形式公開。換句話說,以後評審在看劇後便得花點時間寫下他認為有機會獲得提名的劇場工作者的表現和評語,因為待一年後才再努力記憶某人當時的表現是非常考工夫的。是項要求一方面會令評審的工作量大增;但另一方面卻能幫助評審在年底提名時一目了然,較容易從自己早就寫下的評語填寫他們的心水名單。
另外,有一項新改革相信會受評審委員歡迎的,便是每個參賽劇目都必須在上演前六個星期發出邀請信給評審。過去我曾經試過在上演前一天才收到邀請信,而在上演那個星期才獲邀的情況亦多次出現。即使我是多麼的希望捧某齣劇的場,但面對這種情況也只能愛莫能助,因為我們並非賦閒在家等待隨傳隨到的。現時給了我們足夠的時間安排,相信會有更多評審進場評選的。
由今屆開始,大會亦不再將二百座位以下的劇目視為參賽項目,這會減輕評審們觀看很多演出的壓力。不過,有些小演出仍然希望能邀請評審出席,所以便會在邀請信上列明是「參賽項目」或「非參賽項目」,評審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有興趣觀看「非參賽項目」。至於小型演出則會角逐「小劇場獎」,那是香港劇壇給予小劇場工作者的鼓勵和表揚的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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