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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展灝建議工人的工資漲幅應以通脹水平作為參考。 記者 李昌鴻 攝
在關於《勞動合同法》的爭議中,最低工資的漲幅無疑是最受關注的焦點。在不少企業看來,提升最低工資無可厚非,但應當與經濟形勢掛u,近年來內地每年最低工資漲幅高達10%至20%,許多企業都難以承受。
香港工業總會名譽會長、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主席劉展灝稱,2007年制訂《勞動合同法》時,他就認為《勞動合同法》走得太快,預計未來珠三角企業將因成本的上升導致規模不斷收縮,減少人手,現在這個情況已明顯反映出來了。由於受成本不斷上升、金融危機、歐債危機等衝擊,訂單大量下滑和競爭力下降,珠三角的大量港企不斷外遷,有的甚至倒閉,這對企業、國家和工人都不利。
加班時長應可協商
他認為,內地每年規定大幅提高最低工資,漲幅達10%至20%,相信沒有哪個企業有這種承受能力。他建議可以參考每年全國CPI增長水平,員工工資增長可以高於CPI水平的2至3個百分點,業績好的企業可以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
劉展灝還指出,《勞動合同法》規定每個工廠工人加班不超過一定期限。事實上,許多企業訂單是分旺季和淡季,以往加班時限的規定不利企業旺季多加班,淡季不加班,因此,若要修訂《勞動合同法》,應允許企業與工人談判、協商加班時間,在保證員工一天有10小時休息時間的基礎上,只要工人願意、身體能夠承受,加班工資也能接受,就可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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