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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焯豪(左)指,騙徒發現行騙的成功率低了,於是改變策略。莊禮傑 攝
藉確認來電增信任 本月8天8宗舉報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莊禮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騙徒犯案手法往往令人防不勝防。香港警方去年錄得1,423宗假冒內地官員電話騙案,按年大幅上升逾60倍,其後數字雖有下降趨勢,但近期就發現騙徒於去年10月起微調手法捲土重來。香港警方昨日表示,新的手法包括讓受害人自行確認來電真偽、要求受害者以錄音方式在電話內備案,及要事主主動申報資產等,說穿了都是騙取信任或令騙局更逼真的手法。
警方表示,本港去年有1,423宗假冒內地官員的電話騙案,比2014年的23宗大幅上升逾60倍,雖然近月相關數字有回落趨勢,由去年7月的838宗跌至上月的2宗,但單是今個月的首8天已有8宗相關舉報,當中5宗有金錢損失,涉及金額約6,000萬元,其中一宗受害人共被騙去高達5,800萬元,是至今假冒內地官員電話騙案損失最大的個案。
程式改號碼 「正牌」呃信任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林焯豪昨日指出,騙徒發現行騙的成功率減低,於是改變策略,加強訛稱內容的可信性,將騙局演繹得更逼真。自去年10月,騙徒開始微調行騙手法,並出現於今年大部分相關騙案。受害人大多未必太留意時事,或太集中於工作,令騙徒有機可乘。
林焯豪指出,騙徒其中一個使用的新招數是讓受害人自行確認來電真偽,增加受害人的信任,「騙徒會先向受害人提供真實的執法部門電話號碼,讓他自行在互聯網搜尋,然後以程式更改為該部門號碼致電受害人,受害人因而信以為真。」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譚汝禧充指,騙徒訛稱受害人違法後,會轉交所謂執法部門處理,該名「執法者」會要求受害者以錄音方式在電話內備案,套取受害者個人資料作之後行騙用途,「騙徒更會指受害者需在安靜環境錄音,並勒令要保密通話內容,其實是阻止事主將事件告訴親友令東窗事發。」
譚汝禧續說,騙徒其後會再要求受害人列出一張「金融清查單」,主動申報銀行賬戶、汽車、物業,以至保險及基金資產,其實騙徒只是藉此套取受害者的銀行賬戶資料,方便騙取現金。
威迫「利誘」 騙裝程式轉資產
騙徒其後又會訛稱事主犯了經濟罪行,發出虛假的凍結資產令及刑事拘捕令再作恐嚇,之後會有「檢察官」稱「體恤」事主,破例為他們進行特快查辦以證明事主清白,誘騙事主將「保證金」傳入內地銀行戶口及下載電腦程式,令騙徒可遙控受害者電腦作資產轉移。林焯豪說:「所有受害人都沒有犯罪,但他們卻急於讓對方還自己清白而正中騙徒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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