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專責委員會,成員包括政府代表、學校、院校、家長及專業界別,全面分析學生自殺成因及提出預防方法,在6個月內提交報告,有需要3個月內會有中期報告。
2.舉辦5場地區研討會,安排教育心理學家及相關專業人士,向學校代表及家長講解預防自殺及應對有意輕生學生方法。
3.舉辦教師講座,教導如何識別有意輕生學生及講解相關支援及求助渠道。
4.教育局內部成立專責團隊,邀請教育心理學家和輔導人員到校為有需要學校提供支援。
5.針對學校、家長和學生製作知識小錦囊,提倡「珍惜生命」,培養正向思維。
資料來源:教育局局長吳克儉 製表:記者 姜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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