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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駁回律政司要求5家傳媒機構,分別為無邦q視、《蘋果日報》、亞洲電視、有線寬頻通訊,以及經營NowTV的電訊盈科媒體,交出有關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前年非法「佔領」期間,涉嫌向警察潑淋液體及7警涉毆打曾的新聞原片,及公開攝影記者身份的申請,兼下令律政司須向無芋B《蘋果日報》和電訊盈科媒體支付訟費。有線寬頻不滿律政司告錯對象,要求取得懲罰性訟費。高院昨日頒下判詞,下令律政司須支付有線懲罰性訟費。
判詞指,律政司於案發後一年,即去年10月15日始起訴涉案者,只聯絡有線電視新聞總採訪主任要求取片,惟律政司於去年12月31日向有線寬頻發出原訴傳票時,錯誤地將其列作為答辯人,但涉案片段由有線新聞部持有。律政司其後雖不少於一次被提醒,但仍無作出修改,直至聆訴當天才要求作出修正。在考慮有關情況後,他認為有線應取得更多訟費。■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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