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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 有報道指領展拆售藍田廣田h商場後,新業主要求非牟利機構租戶要簽訂新合約,除繳付低於市價的福利租金外,還需額外繳付一筆相等於租金80%的管理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日表示,社福機構對社區服務很重要,而該些機構本身是非牟利,提供的社福服務是需求殷切,社署先要釐清事件,正與房屋署接觸及跟進,暫時未收到投訴個案。
對於有非牟利機構舖位遭變相加租,領展發言人指出售藍田廣田商場時,新買家承諾相關樓面面積須以優惠租金租予非牟利機構。領展表示,當年以優惠租金租予非牟利機構的舖位,租金已包含管理費。如舖位位於設有中央冷氣的商場,商戶則須繳交冷氣費。領展目前已將有關承諾書正本交予政府,變相將商場賣斷,領展在有關事件上再沒有任何角色。
社署發言人回應指出,現時於廣田商場營運的非政府機構當中,有3間機構是提供社會福利服務,包括青少年深宵外展社會工作隊、課餘託管中心、互助幼兒中心和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發言人表示,得悉該些處所的租賃安排受到房委會與領展的買賣契諾所規管,契諾規定該些處所的業主,包括領展及其後的業權繼承人只可以向有關非政府機構租戶,收取由房委會訂定的優惠租金。
房委會發言人指,根據房委會處理福利租賃的做法,房委會只向有關非政府機構收取優惠租金,不會收取管理費。房委會已發信提醒廣田商場的新業主「友文投資」,只可向獲當局提名的非牟利機構收取優惠租金。
麥美娟憂「走法律罅」開壞先例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麥美娟批評,新業主明顯「走法律罅」,擔心先例一開,將來會有更多巧立名目的收費,損失的是市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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