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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壹傳媒集團旗下的《蘋果日報》及現已停刊的《爽報》,於2013年大角咀弒雙親碎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刊登被告周凱亮專訪,被律政司追究控告藐視法庭,高院去年9月判處兩報罰款。事隔半年,高院頒下判詞解釋本案情況嚴重,該篇訪問令報章變成「審訊之地」,極有機會危害法庭的獨立公正及影響公眾對法治的信心,對《蘋果》時任總編輯張劍虹自稱誤解法律的說法有保留。
藐視法庭案中《蘋果日報》和《爽報》分別遭判罰款25萬及15萬元,兩報時任總編輯張劍虹和李彭基分別罰款9萬及6萬元。
審前刊專訪礙公正 有前科更嚴重
法官區慶祥昨在判詞指,在有陪審團的刑事審訊展開前刊登被告人專訪,會危害法庭審訊的獨立公正,就連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亦公開向法庭道歉,承認本案與干預新聞自由絕對無關。法官指張劍虹應在訪問刊登前先行徵詢法律意見。
判詞又指,有數項因素加強了本案的嚴重性,包括張劍虹及《蘋果日報》及均有藐視法庭「前科」,加上兩報均有一定的讀者人數,讀者看過該篇報道後,很可能會覺得周凱亮已承認殺害及肢解父母,很有可能影響日後的刑事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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