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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 、江鑫嫻 北京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暨維護國家安全專業委員會委員、軍事管理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王新建指,「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之所以冠名「民族黨」,完全是掛羊頭賣狗肉,是對國際法上民族自決權的惡意曲解,也是十分危險的挑戰國家主權、分裂國家的言論。
他強調,分離主義不是民族自決,推動分裂國家的運動決不是正當地行使民族自決權,更不是正當的政治訴求,而是對民族自決權的曲解與濫用,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十分危險的行為,必須堅決反對。
王新建:國際法有「自決」限定
王新建在座談會上指出,民族自決在國際法上有特定的適用範圍,即只適用於殖民地、託管地、非自治領地,以及被其他民族和國家兼併而原本就是獨立的民族和國家,也可以適用由於種種原因存有歸屬爭議的領土,但不適用於歷史遺留問題,也不適用於一國內部的民族問題和地區問題。
此外,一系列國際法文件在確立民族自決權的同時還規定,自決權的行使不得損害國家主權,不得破壞國家的領土完整。
非主權國家 無民族自決
王新建又說,民族自決是以國家主權為前提的,沒有主權國家,民族自決就根本無從談起。承認民族自決權,就是要尊重一切國家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
他強調,民族自決權不包括分離權,更不等於分離權。國際法反對一切借口民族自決權而從事分裂國家統一的活動,因為分離與國際法所維護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根本衝突的。國際法也不支持把民族自決權解釋為國內一個民族或一個部分對抗中央政府的權利。
王新建警告,在當代,濫用民族自決權實行民族分離,鼓動國家分裂,挑戰國家主權,更是常常引起混亂、暴力甚至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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