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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表示,「香港民族黨」的宗旨就是要「香港獨立」、離開國家主權,更表明不排除武力達到「港獨」目的,煽動意圖「白得不能再白」。 鄭治祖 攝
胡漢清籲當局證違法可執法 阻「港獨」言行荼毒青少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民族黨」揚言不排除使用暴力推動「港獨」,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全國政協委員胡漢清昨日表示,組黨及申請註冊公司等事實已屬「行動」,不再是言論自由的爭論,絕對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本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和「煽動意圖」罪;而聲言以「港獨」為選項推動「公投」的政黨或組織,同樣干犯「煽動意圖」罪。他呼籲行政長官應諮詢律政司司長意見,向全香港市民說明有關行為是否違法,以及有無證據可以執法,以阻止「港獨」言行繼續蔓延、荼毒青少年。
聲言不排除武力 煽動意圖大白
胡漢清表示,較早前成立的「香港民族黨」,其宗旨就是要「香港獨立」、離開國家主權,更企圖註冊公司。這些行為顯示並非只是討論「港獨」,而「香港民族黨」相關人等更表明不排除武力達到「港獨」,其煽動意圖「白得不能再白」,已危害國家安全統一、對國家領土完整構成威脅。他認同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早前所說,「港獨」言論會造成社會動盪,而言論自由一旦超越限制就會構成犯罪。
對於有激進「本土組織」意圖利用「公投」推動「港獨」,胡漢清引用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的發言,表示香港沒有任何「公投」的空間,而香港基本法規定的「五十年不變」是「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並非指香港主權(在五十年後可以變)。他說,企圖發動「全民公投」這種公開行為,同樣干犯「煽動意圖」罪。
胡漢清強調,以上行為除受本地法律限制,同時亦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因為此法指明,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觸犯此法同屬犯罪。他強調,中央政府已明確指出,不可容忍任何分裂國家領土的行為,這無論是對台灣、香港、澳門,還是在其他任何國家領土都堅定不移。
促議廿三條立法 擬提案阻修附件三
因遲遲未就基本法23條有關國家安全立法,胡漢清指出,中央有可能需要介入香港國家安全問題,這意味着有機會會啟動基本法附件三。胡漢清說,附件三是「一國兩制」的生命線,讓內地法律不能隨意進入香港。他呼籲港府應立即啟動就23條立法的討論,然後透過立法處理國家安全法律問題。
胡漢清又表示,會聯同另外兩名政協委員劉兆佳及王貴國,向全國政協提出緊急提案,要求中央政府在現屆全國人大任期中,不要將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應給予空間予特區自行解決國家安全的問題。他說緊急提案已草擬完成,會與另外兩位政協委員商討後,於下周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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