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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律師會指出,何伯華律師行涉嫌有嚴重違規行為,涉及律師操守問題,已派人接管律師行,並委託另一間律師行處理受影響客戶。據了解,有500名至800名客戶光顧何伯華律師行,並將樓宇訂金、釐印費等交予律師樓,估計涉及數千萬元。
被接管「何伯華律師行」有4間分行,其位於尖沙咀的辦公室,昨日並沒人應門。門外貼上律師會公告,指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26A條向「何伯華律師行」採取介入行動,並委任「希仕廷律師行」為接管代理人。 而門前地上有通告,�茷�戶要保留付款憑證,並由希仕廷律師行安排退款。
律師會副會長蘇紹聰指出,是有原因接管,但不肯詳細交代,相信客戶不應有損失, 「我們發覺有律師行違反規定,包括律師賬目的規定或一些行為牽涉到不誠實的執業操守,或欠缺經營能力,影響到公眾和客人利益,律師會有權透過理事會作出決定,接管這間律師行。」他指出,一般情況下當接管行為發生,不應出現銀行被凍結之類的情況。 至於由律師會委任的中介人、希仕廷律師行,暫時未有回應如何做善後。
另外,律師會已委任監察小組監察接管過程,又指接管目的是為了保障客人利益,過去亦曾經因為律師行倒閉,或負責人逝世,要由律師會接管。計及今次,2014年至今有3宗接管個案。
有何伯華律師行前職員透露,公司2月時有會計開錯票,用了另一個銀行戶口開票,已解僱了會計,指律師會認為賬目混亂,何伯華曾經向律師會解釋,但律師會不滿,到本月14日頒令接管。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委託涉事律師樓買樓的客戶,可以向業主提出延遲交易要求,由於買賣雙方都有責任完成交易,業主不可以拒絕,又指若果業主因為交易延遲有損失,同樣可以向律師樓追討。他又表示,一般律師樓會有兩個戶口,分開處理營運經費及客戶的錢,不應該將錢混在一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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