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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月逾600宗涉3.3億 商罪科訂全盤策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健文)市民被不良財務中介涉嫌詐騙的個案近期急劇上升,警方於8個月內收到逾600宗舉報,經調查後發現近三分之一有刑事成分,包括41間財務中介公司,涉款高達3.26億元,有271人被捕。警方指出,近期騙徒手法變得隱蔽,且有嚴密組織,因現時法例監管不足,在打擊有關罪行時出現困難,不過警方已制定全盤策略加強打擊,冀將不法財務中介繩之以法。
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范俊業昨日拆解騙徒的詐騙手法時指出,騙徒的行騙目標主要是擁有樓宇單位但有財務困難的業主,他們的單位多已向有信譽銀行申請一按,但因經濟欠妥再向財務公司借了二按,騙徒透過到地政總署查冊或從不良銀行職員等渠道,獲知此等資料以作行騙。
專向財困業主埋手
他表示,詐騙過程分兩部分,首先騙徒會致電事主,自稱是其申請一按銀行之職員,知道其擅借二按不符規定,要求其立即還清一按貸款,否則便收樓。由於對方掌握其個人資料及財務與按揭等狀況,所以事主都信以為真,騙徒即表示可轉介事主往一家財務中介公司作債務評估。除銀行職員外,騙徒更會扮作房署職員,騙取已購買公屋單位業主前往中介公司。
他說,當事主到達後,職員即指可介紹他們申請其他財務公司的低息貸款,不但可還清一二按,甚至街數也能解決。事主被游說後,以為省回的利息可蓋過需繳付的中介費,加上「不成功不收費」等宣傳字句,認為「有蚍ヾv,易被吸引簽署合約付中介費。惟騙徒又會以事主必須再借貸款先還中介費,才可為其安排低息貸款,事主照做還清中介費後,中介公司即結業,人去樓空。
他續說,近期騙徒更猖獗,除中介費,更會要求事主提供保證金,聲稱這筆錢可為事主提高信貸評級,「整靚盤數」才可借貸。騙徒為「賺到盡」,又會要求事主用信用卡透支,用現金繳付中介費或保證金。
手法隱蔽 420人受害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情報及支援組總督察曾俊傑指出,此類騙案於去年8月起不斷上升,至今年3月共收到601宗舉報,當中184宗涉及刑事案件,受害人約420名,年齡由21歲至74歲不等,除有剛畢業學生,也有退休銀行職員、工程師及教師等。
為徹底打擊這些不良財務中介,曾俊傑指出,警方在此段期間曾展開3次大型行動,共拘捕271人,包括158男113女,年齡介乎18歲至57歲,搜獲贓款178萬元。而由3月底起,所有此類個案均會交由商業罪案調查科統籌全港警力處理,經檢視後,他們已制定全盤策略加強打擊。
他指出,因近期騙徒手法變得隱蔽,如只有在騙到事主到公司才會開業,且不同行騙程序會在不同地方進行,因此各警區將更密切留意區內財務中介公司的營運,一懷疑有公司行騙即盡快取締;如有合適個案將向法庭申請加刑,現時已有17人將於下月28日在地方法院上庭,被控串謀詐騙或串謀洗黑錢罪;另由於警方就算已「拉人封舖」,事主也難以取回損失的金錢,因此他們將加強宣傳,防止再有人受騙。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昨日早上在記者會指出,該會於2014年起接獲逾250宗涉不良財務中介公司的投訴個案,受害人合共被濫收1.4億元中介費。她又說,警方常以事主自願簽約等為由,拒絕受理個案。
曾俊傑表示,警方已加強對前線包括報案室人員對此類案件的認知,如接到後應如何處理等。而刑偵人員的訓練亦已加強,包括制定調查指引,了解如何搜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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