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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會見傳媒指已制定全盤策略打擊不法財務中介。 馮健文 攝
警方接獲的不良財務中介公司個案中,損失最多的是一名60多歲退休銀行職員,被騙的款項高達494萬元,損失慘重。另有議員接獲之個案,一名76歲婆婆未獲銀行借貸,4小時後即有財務中介致電給她稱可安排她借錢,最終被騙欠下300多萬元,更可能會被收樓。
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署理總督察范俊業指出,損失最嚴重個案在去年11月發生,本身有樓的60多歲退休銀行職員接電話,被告知可獲安排低息貸款償還本身債項,由於對方聲言「不成功不收費」,他又見文件解釋詳盡很專業,遂不虞有詐同意接受。
他續說,由於中介公司要求需先預備一筆保證金在手,才可為他安排借款,因此他將其樓宇進行按揭,借款500萬元,可是之後卻只獲6萬元,餘款全被該中介公司取去,該公司更人去樓空。他指出,此個案仍在進行刑事調查中,暫未有結果。
麥美娟疑銀行有內鬼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則表示,一位向其求助的是一名76歲婆婆,她打算向一家財務公司借貸,卻因年紀太大被拒,但她4小時後竟收到來電,聲稱是一家財務中介,可以協助她向銀行借錢,她遂同意利用其物業作按揭貸款。
麥美娟說,數日後有人致電事主,指她已被財務中介欺騙,但可以再低息借貸付款,可為她追回款項,她唯有答應,結果最終被騙去300多萬元,由於無法償還債務,而被債權人入稟收樓。
麥美娟認為,事主接到的電話,竟能清楚說出她的借貸記錄,疑有人洩露客戶個人資料,又批評《放債人條例》未能有效規管財務中介,必須改善。 ■香港文匯報記者 馮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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