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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 投資基金公會在今年首季就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安排,向會員基金公司作調查。昨日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基金公司認為放寬「基金互認計劃」的規定,可讓更多基金公司參與該計劃。22%回應的基金公司估計,基金互認計劃不會使香港註冊的基金數量顯著提升,因為香港並非基金註冊的優先選擇。
調查顯示,基金公司最希望放寬的規定,是50%資產必須在海外籌集。35家回應公司中,有26%希望取消該規定。另外,有23%受訪公司,希望容許非香港註冊的基金參與基金互認計劃。
此外,有近14%的公司希望撤銷基金必須成立一年以上的規定。基金公會主席潘新江指出,業界全力支持「基金互認計劃」,認為計劃可進一步增加內地及本港投資者的投資選擇,以及投資範圍,並推動兩地資本市場和資本行業的發展。
對於基金互認會否促使香港成為首選的基金註冊地,他認為,計劃會是推動這個發展的重要因素,但最終仍要取決於監管要求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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