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符合什麼條件才可成為「積金好僱主」?獲嘉許後有何獎勵?
答:積金局的「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旨在嘉許和表揚致力保障及加強僱員退休福利的模範僱主,推動及促進所有僱主遵守強積金法例,鼓勵僱主為僱員提供更佳的退休福利。
須符合最少一項條件
申請資格:要成為「積金好僱主」,僱主除了要參加強積金計劃達一年或以上(截至2016年3月31日)和遵守強積金法例外,亦必須符合以下最少一項條件:提供多於一個強積金計劃供僱員選擇;或為僱員作出自願性供款;或在強積金制度下為僱員提供其他形式的退休福利(例如為僱員提供額外的公積金增補計劃)。
申請方法:2015-16年度「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現正接受僱主申請,截止日期為2016年6月30日。
僱員亦可提名其公司參加,有意者請在截止日期前填妥提名表格並遞交至積金局;如其僱主獲嘉許,提名的僱員將獲贈紀念品一份,以感謝他們對嘉許計劃的支持。
參加及提名表格,均可在積金局「積金好僱主」專頁(http://www.mpfa.org.hk/tch/goodMPFemployer/award/)下載。
公佈結果:結果將於2016年9月公佈。
獎勵:積金局稍後會舉行2015-16年度「積金好僱主」嘉許禮,頒發證書予獲嘉許的僱主,並將名單上載至積金局網站,作公開表揚,此舉有助增加員工對公司的認同及歸屬感,以及提升機構形象。獲嘉許的僱主更可於其公司/機構的網頁、宣傳品、文具、廣告或活動上展示「積金好僱主」的標誌,直至2017年9月30日。
詳情可參閱積金局網站上的「積金好僱主」嘉許計劃專頁或宣傳單張,宣傳單張亦已上載至局方網站。■積金局
熱線電話:2918 0102
網址:www.mpf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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