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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特徵認住殼股

2016-06-04

[1] 低市值

[2] 僅勉強符合上市資格規定

[3] 集資額與上市開支不合比例(即上市所得款項絕大部分用作支付上市開支)

[4] 僅有貿易業務且客戶高度集中

[5] 絕大部分資產為流動資產的「輕資產」模式

[6] 與母公司的業務劃分過於表面:申請人的業務只是按地區、產品組合或不同開發階段等刻意從母公司業務劃分出來

[7] 在上市申請之前階段幾乎沒有或無外來資金。

資料來源:聯交所指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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