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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倉儲易「惹火」 星火可燎原

2016-06-22

測量師學會建築政策小組主席何鉅業昨表示,迷你倉常見於工廠大廈或貨倉,該類建築除非年代久遠,否則都應該有足夠的消防設備,例如自動灑水系統可自動控制火勢。他指出,迷你倉間隔較小和緊密,倉儲內容五花八門,可能有較多易燃物品,一旦起火或會加速火勢。

何鉅業又指,目前《建築物條例》對經營迷你倉沒有特別規定,只要是貨倉用途,消防設施、防火和承重方面符合要求,便可在有關用地經營迷你倉。在間隔方面,如果沒有結構和用途上的改動,亦不需要入則。他擔心經營者改動間隔時,沒有考慮到消防設施,可能會遮擋到灑水器和走火通道,令火勢容易惡化;而一些迷你倉容許租用者上樓存取物品,較多外人出入和逗留,也可能有更大風險。 ■記者 岑志剛、莊禮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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