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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者責任「自付」 玻璃樽再造徵費

2016-07-11

--能源科技與環境+今日香港--

2014年,本港每日有逾200公噸廢玻璃容器被棄置於堆填區,約佔全港固體廢物總棄置量的2%,情況令人關注。立法會早前審議通過的玻璃樽徵費計劃,預料將於2018年正式實施。相關計劃的詳情為何?不同持份者對計劃又有何意見?下文將作探討。

■張揚 特約通識作者

飲品樽每公升收1元

新聞背景

繼膠袋徵費計劃的成功推行後,立法會再下一城,早前三讀通過《2015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產品容器)(修訂)條例草案》(下簡稱《條例草案》),預料玻璃樽徵費計劃最快於2018年推行。《條例草案》建議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則,若飲品玻璃樽在港分發或耗用,當局會向供應商徵收循環再造徵費。

根據《條例草案》規定,使用玻璃樽盛載的飲品,例如酒類、水、奶、茶、飲用蜜糖和由濃縮水稀釋的飲品等,均須徵費;但調味品或食物,例如豉油、蠔油等則不用收費。《條例草案》又建議當局引入發牌制度,規管廢置玻璃樽處理。

循環超5次 可豁免徵費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未來會透過附屬法例釐定具體的徵費水平,並會建議參考外國做法,每公升的飲品樽徵收1元。他又說,如果供應商能證明玻璃樽可以循環再用超過5次,可獲豁免徵費。

以前,本港循環再造飲品玻璃樽的出路狹窄,但隨茯鴐膉u作不斷進步,飲品玻璃樽經過適當處理,可用作製造多種不同的建築物料,例如地磚等。有見及此,黃錦星希望玻璃樽徵費計劃實施後,玻璃樽的回收率可由現時約一成,大幅提升至六成或以上。

回收桶三色變四色

小知識

屋苑玻璃樽回收計劃

2010年12月,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與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合作,率先在東九龍的公共屋h推行「玻璃樽源頭分類回收試驗計劃」,為屋h居民提供玻璃樽回收服務。有關計劃目前已擴展至全港所有18區共168個公共屋h。

房委會在參與屋h的大堂或出入口附近放置的三色分類回收桶旁,加設一個淺綠色的玻璃樽回收桶,方便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將玻璃樽分類回收。

參與計劃的屋h所收集到的玻璃樽會被循環再造成玻璃砂,以代替天然河沙,用作製造行人路地磚或合適的建築物料,應用於各項工務工程中。

「污染者自付」原則

「污染者自付」原則 (Polluter Pays Principle) 要求製造污染者需要自己付出清除污染的代價。這項原則在1992年6月於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上被首度提出,並獲得與會代表通過,之後在世界各地推行,例子包括本港即將推行的玻璃樽徵費計劃。

膠袋徵費計劃

膠袋徵費計劃是指因購物而索取塑膠購物袋所須支付的費用,目的是寓禁於徵,減低本港膠袋使用量,從源頭減廢,同時促進環保意識。膠袋徵費計劃的首階段於2009年在3,500間大型商店推行。

環境局表示,計劃推行後,本港膠袋使用量減少八成至九成。

概念鏈接

生產者責任制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Scheme):意指透過「污染者自付」原則,向製造商、進口商、零售商和消費者等,就產品所產生的廢物徵收處理費,是源頭減廢和鼓勵循環再造的策略,利用經濟誘因來減少生產廢物及提高回收率,從而減少處理廢物的壓力。

不過,徵費若被轉嫁予消費者,變相是累退性收費,增加低收入家庭的經濟負擔。

廢物回收 (Waste Recycling):意指將廢物收集再處理,製成可再用物品的措施。政府近年致力推動資源循環,實行支援回收業的措施,期望2022年前把本港廢物回收率提高至超過五成。

廢物徵費 (Waste Charging):是廢物管理的一種方法,通過向廢物產生者徵收其所產生之廢物的收集、輸送及處理費用,促進「污染者自付」原則。廢物徵費寓禁於徵,以經濟誘因促使社會改變過度消耗的生活習慣,從而減少廢物棄置量及推動廢物回收;但徵費可能導致公眾地方的廢物棄置量增加,並加重市民的經濟負擔。

固體廢物 (Solid Waste):是人們在日常生活和活動產生,或無法再用的固體棄置物,包括家居垃圾(例如廚餘)、商業廢棄物、工農業廢渣等,其多寡與城市建設、人們的生活水平、習慣等有關。固體廢物可透過堆填或焚化處置,但過程中會造成環境污染,故有意見指源頭減廢及推動廢物回收再用,才是有效而長遠的環保措施。

辭彙鏈接

「污染者自付」原則

Polluter Pays Principle

生產者責任制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Scheme

廢物回收

Waste Recycling

廢物徵費

Waste Charging

固體廢物

Solid Waste

憂費用轉嫁消費者 倡學外國中央回收

多角度思考

本港不同持份者,包括立法會議員、環保業界、玻璃樽飲品製造商等,分別對玻璃樽徵費計劃有不同的看法和建議:

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方剛:反對議案,政府未做好回收配套便推行玻璃樽徵費計劃,只會把徵費轉嫁予消費者......香港的空間成本太貴,不排除有零售商不夠地方擺放經回收的玻璃樽,寧願把它們扔掉,變相增加固體廢物......政府應提供更多誘因,例如推出獎勵,以鼓勵更多人回收玻璃樽。

立法會(飲食界)議員張宇人:政府應推出玻璃樽稅務優惠,為零售業、飲食業退稅,以鼓勵業界回收玻璃樽。

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玻璃再生璀璨計劃」項目統籌黎梅貞:新例只是強制徵費,並非強制商人回收玻璃樽,相信最終只會把徵費轉嫁予消費者......當局可參考外國的做法,設立中央回收制度及為玻璃樽分類,本地生產的飲品玻璃樽可交回生產商;外地生產的玻璃樽則用作生產環保磚。

葡萄酒商會會董尹浩勤:公司每年進口的約2萬支葡萄酒都在外國入樽,難以循環再用,估計玻璃樽徵費計劃實施後,每年要繳交約1.5萬元的稅款......如果只向進口商徵費,市民未必感覺到有何影響,只會繼續胡亂把玻璃樽棄置在垃圾桶,玻璃樽最終都可能被送往堆填區......政府應仿效膠袋徵費計劃,向消費者徵費。

香港環保廢料再造業總會會長劉耀成:政府就玻璃樽徵費立法走出了第一步,稍後可再稍作補貼,避免玻璃樽被送往堆填區。

啤酒生產商:政府應公平地向所有玻璃容器徵費,適用範疇不應局限於飲品玻璃樽......公司會視乎市場反應和實際徵費,決定是否減少生產玻璃樽啤酒,以及把相關徵費轉嫁予消費者。

想一想

1. 根據上文,指出並解釋政府推行玻璃樽徵費計劃的原因。

2. 政府推行玻璃樽徵費計劃可能會遇到哪些障礙?試參考上文加以解釋。

3. 假設你是環境局局長,除了玻璃樽徵費計劃,你還會做些什麼來減少本港固體廢物棄置量?試舉例加以說明。

答題指引

1. 此題是原因分析題。題目要求學生必須根據上文內容,提出政府推出玻璃樽回收計劃的原因,並且加以解釋。參考答案:政府推出玻璃樽回收計劃,是因為本港玻璃樽的棄置量驚人,以2014年為例,玻璃樽的每日棄置量多達200公噸。有鑑於此,政府推出玻璃樽徵費計劃,希望寓禁於徵,從源頭減廢。

2. 此題是現象分析題。學生作答時,可從不同持份者對玻璃樽徵費計劃的看法,來分析他們對計劃的立場,從而指出政府推行計劃時可能因他們的立場而受到影響。參考答案:政府推行玻璃樽徵費計劃時,可能會受到玻璃樽飲品製造商的反對。葡萄酒商會會董尹浩勤指出,玻璃樽徵費計劃實施後,旗下公司每年要繳交約1.5萬元的稅款。故此,玻璃樽飲品製造商可能因要繳交額外稅款而反對相關徵費計劃。

3. 此題是建議題。學生須代入環境局局長的身份,思考有助減少本港固體廢物棄置量的方法和措施,並注意所提出建議的可行性。參考答案:我會透過宣傳和教育,包括定期在全港18區推出關於減少固體廢物的展覽、舉行專題講座等,來加強市民的環保意識,從而令他們減少棄置固體廢物,達至源頭減廢的目的。

延伸閱讀

1. 《玻璃樽徵費利環保 須防轉嫁消費者》,香港《文匯報》,2016年5月28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5/28/WW1605280002.htm

2. 《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新聞公報,2016年5月28日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5/28/P201605280933.htm

3. 《玻璃樽回收計劃擴至餐廳食肆》,香港政府新聞網,2015年10月27日

http://www.news.gov.hk/tc/categories/environment/html/2015/10/20151027_1729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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