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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下月實施

2016-07-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聰 北京報道)中證監新聞發言人鄧舸昨天在證監會例會上表示,將於8月13日起實施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總則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更具寬進嚴管的監管理念,放鬆管制、加強監管,逐步形成公司自主決定的、市場約束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鄧舸指出,考慮市場需要緩衝期,辦法實施時,已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方案繼續按照原規定執行,未經股東大會審議或者新提出激勵方案,則按照新規定執行。

參與上市公司逾800家

據了解,在此前徵求意見期間,關於該辦法的反饋意見主要集中在激勵規模比例、股票定價機制、時間窗口、中介機構作用、不當利益回吐機制等方面,鄧舸透露,中證監採納了其中部分意見。截至2015年底,推出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共有808家,涉及股權激勵計劃達1,110個,其中有229家公司推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股權激勵計劃。

中阿兩國簽合作諒解備忘錄

此外,鄧舸表示,中證監與阿布扎比國際金融中心金融服務監管局簽署了證券期貨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根據該備忘錄,兩個監管機構可以攜手開展相關行動,例如聯合培訓和技術協助等,以增強兩個市場的高監管標準和實踐。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本報採訪時指出,中國與阿聯酋在金融領域互補性強,中阿雙方都有強烈的發展金融合作的意願。在當前形勢下,中證監與阿布扎比國際金融中心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對於加強雙方在金融領域的合作,促進中阿兩國金融市場的長遠發展均具有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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