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嘉華)隨着內地法律服務業市場逐步開放,內地與香港的法律服務業的合作近年也愈趨緊密。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指出,法律業的合作不應只局限《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內,「一帶一路」倡議的潛力巨大,將是香港、廣東、上海3個地方的法律服務的很好契機。他又認為,三地之間不存在惡性競爭,相信能找到發揮各自特長來合作的模式,產生正面協同效應,創造雙贏。
香港與內地法律服務業交流合作座談會昨日在深圳舉行,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特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中聯辦副主任黃蘭發,加上廣東、福建、北京、上海和深圳的司法廳或司法局代表,以及香港法律界代表均有出席,討論兩地法律服務業交流合作的經驗和加強合作的建議。
CEPA已簽訂12年 業界有變
袁國強在發言中表示,自2003年簽訂CEPA以來,已為香港、廣東、上海3個地方的法律服務合作,提供了一個靈活且有效的平台,合作程度也愈來愈緊密,都是令人值得鼓舞的發展。CEPA是一個很好的合作平台,但推行至今已有12個年頭,上海、廣東以至整個內地的法律服務業有了很大的變化,故內地與香港的法律服務業的合作,不應再只限於CEPA,而是應開始關注共同努力開拓「一帶一路」帶來的法律商機及機遇。
袁國強強調,「一帶一路」的潛力巨大,因內地企業到沿線國家投資,需考慮各地的投資環境、法律框架及簽訂合同等問題,這都涉及法律風險管理,將是未來三地法律服務業合作的很好契機。
他相信,廣東、上海與香港三地法律服務業不存在惡性競爭,能找到發揮各自特長來合作的模式,產生正面協同效應,創造雙贏,「總的來說,無論是從CEPA、自貿區、或者是『 一帶一路』,緊密的合作必定是未來的大趨勢,也是客觀環境下最好的方向。我相信廣東、上海與香港之間不存在惡性競爭,只有良性的合作、互動,可以創造雙贏,可發揮各自獨特的優勢。」
黃蘭發:中聯辦將協調
黃蘭發表示,內地擴大開放法律服務業務,為香港律師拓展內地業務及搭建新平台帶來了新機遇,特別是「一帶一路」戰略發展下,有利帶動香港法律服務業的發展,並已了解到絕大部分香港律師行、律師、大律師都積極參與。
他表示,未來會繼續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並據司法部要求進行調研、協調及配合,「內地與香港兩地法律服務業的交流合作,有很多問題探討,有很多工作去做;而中聯辦真誠希望雙方能共同做好大文章。」
趙大程:「十三五」下認清定位
趙大程在總結會議時表示,「律師興,法治興;法治興,國家強。」他認為,未來要檢討和分析兩地法律服務業合作所存在的問題,並更務實地創造新的發展機遇,更好地適應「十三五」規劃的要求,「律師業的發展,和一個國家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有着內在的關係。我們要搞現代民主政治,要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在香港我們要實行文明的法治社會,律師業的發展很重要。」
他續說,中國律師業的發展,有其他國家沒有的優勢,就是內地可和香港、澳門、台灣等地方聯手合作,「一個國家內,實行不同法律的地方的律師業可以聯手,這是我們最大的優勢,我們要運用好這個優勢,這樣在未來的發展邁進更大的一步。」
趙大程強調,當前國家在推進「十三五」規劃,包括實施自貿區的發展戰略,還有「一帶一路」等,故必須在國家重大發展的歷史時刻,認清律師業發展的基本定位,找準律師業發展的途徑,形成自身發展的優勢。
他期望,在歷次的合作交流中,可有更新的進步、更多的成效,讓兩地律師業、公證業的同仁有更寬廣和嶄新的平台,更有效地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