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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足準備依法嚴懲「港獨」滲校

2016-09-09

季霆剛 浙江省政協港澳台僑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有人組織所謂「本土關注組」在校園內散播「港獨」的行徑,一直遭廣大師生和家長反對,但一批「本土關注組」日前發表聲明,要求教育局收回早前有關學校禁止討論「港獨」的聲明,並訂明清晰指引,說明學生在校園內應如何討論「港獨」。「本土關注組」背後的政治連繫千絲萬縷,其煽惑「港獨」圖謀死心不息,學校和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做充分準備,依法嚴懲其可能採取的暴力行徑。

按照現行的公安條例有關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或派發或展示任何載有此等言詞的文稿,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校外人士在學校附近即公眾地方派發「港獨」宣傳品,必定會引起校內老師和學生不安,校方應即時報警請求協助,而警方必須要以公安條例處理擾亂秩序行為。

「港獨」團體的政治連繫千絲萬縷,大都是與「熱血公民」和「本土民主前線」有關,參選九龍東的「熱血公民」頭目黃洋達在網上直認「熱血公民」是「爛仔」、「好似幫會咁」,還反問「你唔係�M家先知�儮嚏H」既然他們亦承認自己是幫會,學校亦應嚴陣以待,視「港獨」團體為黑社會。他們對暴力毫不諱言,這批人如果知道學校阻止他們派傳單,他們有機會使用暴力向學校示威,這批人慣用暴力激進的手法抗衡持反對意見者,有機會危及學生安全,校方必須要制定好應對措施,防止突發事件。

每家學校當然可以有不同的做法,最重要是制訂一套方針,應對暴力「港獨」團體有機會對學校師生不利的計劃。學生有可能以為「港獨」分子在校外派發傳單就是正確合法的事,但實際上學校應向全體師生表明「港獨」完全違法違憲,沒有空間討論,沒有空間宣傳,在校外派發傳單儼如電話騙案的主腦、街頭騙案的罪犯一樣,基本上沒有一點可信並且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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