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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癱五年求離婚 妻開條件:「我養你」

2016-10-29

這是一宗特殊的離婚案,就連當了20多年法官的辦案人員也是第一次碰到:丈夫因意外摔傷導致下半身癱瘓,一晃五年多過去,為了不拖累妻子,丈夫堅決要求離婚。女方拗不過,最終答應離婚,但前提條件是丈夫必須答應她,離婚不離家,並且由她來養他。廣西忻城縣遂意鄉瓊古村那六屯這宗離婚案所發生的一切令人動容。 ■廣西新聞網

忻城縣古蓬法庭庭長羅培賢10月18日接到了那六屯26歲女子黃海惠的電話。黃稱她和丈夫都有離婚的意願,只是丈夫癱瘓在床,出不了遠門。當日下午,羅培賢開車來到那六屯黃家了解情況,果真看到黃的丈夫藍海劍癱瘓在床上,連翻身都要家人幫忙。

辦理離婚手續時,法庭書記員為藍海劍書寫了訴狀,藍閱讀無誤後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當法官問到黃海惠時,黃海惠流茞散說:「我答應離婚,但前提條件是,他要答應離婚後,還繼續住在我家,由我來養!」黃的話讓法官感到十分驚訝,也很感動。根據兩人達成的協議,離婚後藍海劍和兒子繼續居住在黃海惠家,由黃及其家人照顧。

「讓她尋找自己的幸福」

2011年藍海劍在新房安裝排水管道時突然摔下,導致腰椎骨折,下半身沒有了知覺。意外後,藍海劍只能靠黃家照顧,建新房所欠下的債務亦由黃海惠及其父承擔,如此情況令他心有不安。「是我主動要求離婚的,她還那麼年輕,我不想拖累她,讓她出去尋找自己的幸福!」藍海劍說。故在兩年前,他開始提出離婚,可提了好多次,她都不同意。到了今年,他想離婚的意願更加強烈。這回妻子拗不過他,只好回來辦理了相關手續。

「我是不會讓他和兒子離開我家的。拋開兩人之前的感情不說,他都已經癱瘓了,離開了我家,他怎麼生活得下去?現在雖然離婚了,但我計劃暫時不考慮結婚問題,我還要繼續打工賺錢還債,把這個家撐起來,也希望他有一天能重新站起來。」黃海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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