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政情與評論 > 正文

林卓廷洩案情 王國興促捉鬼

2016-11-01
■王國興等昨到廉政公署總部舉報及遞交請願信,要求廉政專員徹查內鬼,確保廉署獨立、公正執法。彭子文  攝■王國興等昨到廉政公署總部舉報及遞交請願信,要求廉政專員徹查內鬼,確保廉署獨立、公正執法。彭子文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時為民主黨總幹事的林卓廷及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在今年7月舉行記者招待會時,聲稱收到廉政公署「內部消息」,得知廉署向特首辦索取UGL資料等案情。「23萬監察」、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昨日指,洩露廉署調查內情是嚴重的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入獄一年。王國興昨與其他成員到廉政公署總部舉報及遞交請願信,要求廉政專員徹查內鬼,確保廉署獨立、公正執法。

鴿黨自稱有廉署高層報料

今年7月,林卓廷及何俊仁召開記招,評論廉署人事變動、前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離職、特首梁振英UGL等一連串案件,其間不斷聲稱根據廉署「內部消息」、「來自廉署相當高層的消息」等,曾擔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林卓廷更「引述三名廉署消息人士透露」,令社會關注廉政公署的獨立性及公正性。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1b,「公眾、部分公眾或任何特定人士披露該受調查人的身份或該受調查人正受調查的事實或該項調查的任何細節, 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萬元及監禁1年」。

「23萬監察」王國興、梁子穎、莫健榮昨午到廉政公署總部,高叫「徹查內鬼」、「掃除無間道」、「保廉署清譽」等口號,並向廉署提交請願信及舉報。

損公信力應繩之以法

王國興指,對於有廉署人士披露內幕消息感到十分震驚,認為林卓廷及何俊仁聲稱根據廉署內部消息,「一係佢�]虛構,如果唔係虛構,就係廉署高層內部裡面有內鬼,有無間道」,嚴重影響廣大市民對廉署的信心,尤其市民向廉署舉報及投訴,都希望「廉署保密,密密實實」,保障舉報者和調查內情的私隱。

他認為,林卓廷及何俊仁以聲稱可靠的消息,指控廉署已「進入黑暗時代」,嚴重打破了廉署保密的金漆招牌,更暴露某些政治團體議員或政治人物,以非法勾結、洩露機密等,以期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王國興指,廉署應當向林卓廷及何俊仁調查該「消息來源」,將違法者繩之以法,以正視聽。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