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政情與評論 > 正文

港府駁「獨團」修基本法謬論

2016-11-1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有學生早前組成政治團體,參加選舉委員會的高等教育界選舉,並聲言要開放討論「港獨」問題,又謂香港基本法「亦可以修改」云云。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指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條,香港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能抵觸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

發言人又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實行的制度,以保障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即「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實施。香港基本法第一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香港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能抵觸「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這一基本方針,更不容許作為達至「香港獨立」的手段。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