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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之談:免捱貴租留時間搵舖

2016-11-22
■劉國聰(中)與團隊合照。左一為啖啖燕窩總經理黃家星。 受訪者供圖■劉國聰(中)與團隊合照。左一為啖啖燕窩總經理黃家星。 受訪者供圖

第一次做生意,未必每個人敢大刀闊斧,貿然辭去工作,將大筆積蓄投資於創業。劉國聰承認自己當時完全無創業成本,加上只是兼職性質,所以只是由網店起步。剛開始時,每星期只賣出一兩盅,漸漸建立起口碑後,平均每星期可賣出6盅至8盅。劉國聰燉好燕窩後,會與客人在地鐵站交收,當生意愈來愈多,漸漸應接不暇,大約在facebook專頁建立大概半年後,他決定辭去藥房的工作,全職賣即食燕窩。

不甘受罰倉猝開實體舖

好景不常,當劉國聰以為在低成本的營運模式下可做到銷量穩定之際,就遇上了意外。某次在地鐵站交收,劉國聰迎來了一位神秘顧客:「食環署放蛇呀,話我無牌製造食物。交收完佢展示個證出薄A『唔好意思呀,我係食環處職員』。」最後,劉國聰被罰款1,500元,「谷氣,搵個朋友開間舖囉。橫掂鶖伈儲髐@批客源,唔做就好可惜」。是次罰款令他心有不甘,找來朋友黃家星合夥在觀塘工廠大廈設立樓上舖。

「以前無舖係完全無壓力,鍾意做就做,唔做就唔做。宜家唔做唔得啦,任何一張單都要做,做得到一定要做,因為要交租出糧,交水電,交稅。」由網店轉為實體店,最大的分別是租金支出,現時啖啖燕窩的舖租每月1.9萬元,但劉國聰發現自己當初決定得太倉猝。「創業要細心,多時間蒐集資料,如果唔係會行好多冤枉路。如果我畀心機搵多幾間舖,就唔使捱貴租。」當初一心要開實體店,籌備時間僅兩個月,劉國聰後來知道鄰店與自己店舖的面積相若,但只需月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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