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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戶深港通投資港股獲利免所得稅

2016-12-02

香港文匯報訊 國家財政部昨公佈,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港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三年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深港通投資港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計入其收入總額依法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規自12月5日起執行。

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深港通買賣、繼承、贈與深交所上市A股,按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交易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深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香港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對香港市場機構和個人投資者投資深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

至於內地散戶通過深港通投資港股H股取得的股息分紅,H股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內地散戶通過深港通投資港股非H股取得的股息分紅,由中國結算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

香港機構和散戶投資深交所A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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