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俊威)消委會調查指政府對醫療美容服務缺乏監管,要求立法規管。衛生署回應指出,正準備立法規管醫療儀器,已計劃於明年首季向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匯報研究結果和立法建議詳情。
衛生署發言人表示,由2012年10月至今,該署共接獲118宗有關美容服務的投訴或查詢,以及從消委會收到152宗於接受美容程序後出現不良反應的個案資料。
發言人續說,自2012年10月至今,署方共轉介32宗懷疑與美容程序有關的非法行醫個案予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中2宗經警方檢控被判罪成。
發言人表示,署方同期亦加強檢視美容服務廣告,其間共發出854封警告信及處理5宗涉及該條例而被定罪個案。
對於消委會的調查報告,發言人稱,由於微針和其他美容程序中常用的儀器(尤其是可釋放能量的儀器),可被歸類為醫療儀器,當中性質和風險各有不同,工作小組認為,應在將來的醫療儀器規管架構下,審議管制使用該等儀器的問題。
衛生署指出,政府於去年委聘外界顧問進行詳細研究,探討海外經驗和做法,並就指定醫療儀器的使用研究管制範圍。
發言人又說,研究已於9月完成,政府亦正準備立法規管醫療儀器,並計劃於明年首季向立法會匯報顧問研究結果和立法建議詳情。
發言人表示,早前已完成有關私營醫療機構規管的公眾諮詢,並正推進建立新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制度的工作,以期於明年上半年把相關規管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