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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鄭松泰死不認錯 反對派互相包庇

2016-12-15

黎子珍

「熱血公民」鄭松泰早前在立法會會議上倒插五星旗和區旗,獨立議員謝偉俊昨日提出譴責動議,指鄭的行為違反宣誓就任議員的誓詞,要求根據議事規則取消鄭的議員資格。鄭松泰有錯不認,還要以「政治審判」抵賴。反對派互相包庇,誣衊謝偉俊小題大做、上綱上線。這與反對派原先包庇梁頌恆、游蕙禎辱國播「獨」如出一轍。

「熱血公民」鄭松泰早前在立法會會議上,兩度把建制派議員座位上的五星旗和區旗倒插。獨立議員謝偉俊昨日提出譴責動議,指鄭的行為違反宣誓就任議員的誓詞。他更批評和質疑鄭是否借有關行為,以表達藐視中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旗幟,甚至「一國兩制」的概念。

鄭松泰以「政治審判」抵賴狡辯

鄭松泰前日開記者會,因倒插國旗區旗驚被DQ而大放厥詞,攻擊謝偉俊的行為上綱上線,他狡辯稱,建制派議員認為他有違反國旗法,但當日的五星旗按法例只是展示品云云。

但關鍵問題是,鄭松泰倒插五星旗和區旗,意在作出辱國辱華的行為,這與那些旗幟是否展示品無關。繼「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以「支那」辱國辱華後,鄭松泰亦加入他們的行列,倒插五星旗和區旗辱國辱華。

國旗作為獨特的象徵,是國家在主權、莊嚴性及領土完整上獨特的「圖騰」,而區旗同理,莊嚴性人所共知。鄭松泰的行為是不尊重國家、不尊重香港、不尊重立法會,甚至不尊重投票予他的選民。

鄭松泰把國旗及區旗倒轉,作出褻瀆及侮辱國旗及區旗的行為,涉嫌違法。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五星紅旗是受保護的,「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定罪的話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區旗及區徽條例》第七條亦有相似規例保護區旗及區徽。

反對派互相包庇睜眼說瞎話

反對派互相包庇,「人民力量」陳志全提出反對議案,他批評謝偉俊小題大做、上綱上線、甚至假大空。他聲稱鄭松泰曾簽署確認書、在宣誓時未有加料,甚至在政綱上表示永續基本法,以示他忠於基本法云云。他希望議員支持其議案,讓議會重回正軌。

事實是,鄭松泰在宣誓後加料高叫「全民制憲、重新立約」的口號,此口號根本是「港獨」的「實際操作」。鄭松泰當選前,曾多次承認要搞「港獨」。在當選議員之後,鄭松泰揚言將在立法會上提出「中港區隔」的動議。鄭松泰身為大學專任導師,卻熱衷街頭抗爭,不但帶頭搞反個人遊的「光復行動」,而且參與違法「佔中」和支持旺角暴亂,甚至公開鼓吹「港獨」,叫囂「香港不屬於中國」、「我不是中國人」。他倒插國旗區旗,將他上述的政治立場暴露無遺。反對派聲稱鄭松泰忠於基本法,完全是睜眼說瞎話。

反對派議員郭家麒聲稱,雖然不同意鄭松泰碰別人的東西,認為大家可指他不禮貌,但不應動用「尚方寶劍」作調查。反對派採取雙重標準,對特區官員、建制派動輒要求用特權法來調查,對鄭則說不應動用「尚方寶劍」作調查。正如民建聯議員蔣麗芸一針見血指出,若反對派認為鄭的行為沒問題,為何又怕成立調查委員會。

反對派樹立壞榜樣須受譴責

對鄭松泰倒插五星旗和區旗,反對派一直互相包庇、沆瀣一氣,包括用「頑皮」、「出位」、「小學雞」來形容大學專任導師鄭松泰的行為,這與他們包庇梁頌恆、游蕙禎辱國播「獨」如出一轍。

謝偉俊重申,是次動議並非與政治鬥爭有關,而是質疑議員是否可隨意違反誓言,保護公眾利益和議員尊嚴。蔣麗芸表示,鄭松泰並非3歲、13歲、23歲,而是33歲的大學講師,批評鄭為人師表,但作如此幼稚、不尊重同事的行為,難辭其咎。她又指,鄭當時的行為有電視直播,亦令市民譁然,若不執行「家規」,會讓市民認為立法會議員互相包庇,樹立壞榜樣。

譴責鄭松泰的動議,可為議員提供空間討論作為立法會議員應符合的基本條件,如果不尊重國家,不尊重香港,就不應該做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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