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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衛生:自願醫保暫緩「必定承保」「自由行」

2017-01-16

新聞撮要

特區政府公佈自願醫保計劃的諮詢報告,建議承保機構在銷售個人住院保險時,必須符合指定一系列「最低要求」,包括保證續保、承保範圍包括住院與訂明的非住院程序等,但同時作出讓步,對原建議的「最低要求」作若干修訂,例如容許將投保前已有病症設定為個別不承保項目等,並決定暫緩處理「必定承保」和保單「自由行」的要求。

■節自《自願醫保暫緩保單「自由行」》,香港《文匯報》,2017-1-10

持份者觀點

1. 食物及衛生局發言人:這項計劃為改善公私營醫療的平衡邁出正面一步。很多人認同擬議的「最低要求」方式有助確保已投購個人住院保險的市民在需要接受醫療診斷及治療時可得到保障。

2.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當局暫緩處理「必定承保」條款,令自願醫保計劃失去最大吸引力,計劃更變得與現時的醫療保險無異,導致一向難以購買保險的長者及長期病患者欠缺保障,長遠難達至公私營醫療分流的效果。

3.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計劃對長期病患者吸引力不大,但「保證續保」對小部分一向有購買醫保的健康人士具吸引力。

4.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主席羅少雄:「必定承保」令業界承受較大風險,亦難以計算保費。現時的建議更有靈活性,助業界有效控制成本及成效,至少令自願醫保計劃踏出第一步,讓一部分市民受惠及選擇所需的醫療服務。

多角度思考

1. 試簡述諮詢報告內容。

2. 對於「必定承保」與「自由行」,你較認同哪些持份者?為什麼?

3. 試解釋自願醫保可以怎樣平衡公私營醫療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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