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用事業單位、公益資產等抵押融資;
■政府為國有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或將企業貸款納入財政預算;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中政府承諾回購其他出資人投資本金、最低收益等;
■政府違規購買工程服務獲得融資用於政府部門等。
整理:記者 海巖
讀文匯報PDF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