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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符消防指引 百迷你倉執笠

2017-02-28
■洪家棋(左)及黃曉陽指政府巡查迷你倉執法矯枉過正,業界無法遵從所有現行指引。 莊禮傑 攝■洪家棋(左)及黃曉陽指政府巡查迷你倉執法矯枉過正,業界無法遵從所有現行指引。 莊禮傑 攝

業界提折衷方案 消防檢視後反應正面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莊禮傑) 去年牛頭角道迷你倉四級大火觸目驚心,奪去兩名消防人員性命,令公眾關注迷你倉防火安全。有迷你倉業界代表認為政府巡查執法矯枉過正,業界無法遵從所有現行指引,數月內已有約100間迷你倉結業,惟強調「改善絕對是業界責任」,已委託消防安全工程公司提出折衷方案,並形容消防處在檢視初步方案後反應正面。消防處回應指,可考慮其他遵辦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方案,惟有關方案必須達至消防處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

政府在去年火警後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巡查全港迷你倉,檢視有否違反各部門下的法例規定,如消防處規定倉內每個區域不能大於50平方米,每個區域相隔不能少於2.4米,隔間高度不能超過2.35米、儲存物與天花板之間相隔不少於1米,及倉面積要有6.25%是窗戶等。

截至去年底,處方已巡查885間迷你倉,向423間違規迷你倉發出2,41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當中116張已獲遵辦。

稱「改善絕對是業界責任」

參與會員共佔業界70%的香港迷你倉總會,會長洪家棋指業界無法遵從所有現行指引,如60%以上工廈單位無辦法達到儲存物與天花板之間相隔不少於1米要求,指政府強行執法,導致數月內約100間迷你倉被迫結業。洪家棋強調「改善絕對是業界責任」,但希望政府不要矯枉過正,並已尋求消防安全工程公司奧雅納提供意見及制定改善方案。

針對消防處2.4米區域相隔要求,奧雅納提出兩個初步方案,包括將部分儲存倉區域外圍裝上防火板,令沒有防火板區域的距離達到符合要求的2.4米;另一方案則將部分區域以防火板建成密封盒型,倉內裝有火警探測器,儲物高度不高於2.35米,密封倉會與普通區域以梅花間竹形式排列,同類型的倉或區域最少相距2.4米。

奧雅納顧問黃曉陽坦言未能就處方「2.35米」及「6.25%」要求提出反建議,但認為現有方案可以達到處方功能上的要求,包括排煙、防止火勢蔓延,及提供消防員直接而具能見度的通道。洪家棋表示曾與處方探討方案,形容對方反應正面,擬實地模擬方案予處方參考。

另外總會亦開展了迷你倉防火改善工程措拖,包括嚴禁儲存倉物品高於2.35米,拆除部分背板間隔,安排充足窗戶,及設置或更換合規格消防設備等,目標在今年3月31日前完成。

總會向政府提五大訴求

總會向政府提出五大訴求,包括指政府火警後的行動只針對迷你倉,與其他租戶雙重標準,要求政府執法一視同仁、審視現時的建議規例、提供免息貸款協助予有困難經營者、把迷你倉發牌制度立法期限延長以作諮詢,及規劃專屬迷你倉業界的土地用途。

消防處回覆本報查詢指,近日多次與包括總會在內的業界商討遵辦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情況,會上各方亦就如何消除迷你倉火警危險的事宜交換意見,並提出可行方案。處方於會上表明,可考慮其他遵辦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方案,惟有關方案必須達至處方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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