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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遏「獨」護港堅定得力

2017-03-14
■梁振英重申,「要是我們姑息『港獨』,要是我們掉以輕心,恐怕『港獨』不成事但是還是會禍港禍國的。」圖為市民組成「反港獨大聯盟」集會。資料圖片■梁振英重申,「要是我們姑息『港獨』,要是我們掉以輕心,恐怕『港獨』不成事但是還是會禍港禍國的。」圖為市民組成「反港獨大聯盟」集會。資料圖片

依法狙擊「港獨」分子 凝聚捍衛「一國兩制」主流民意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俊威)「港獨」歪風在香港特區吹起,由通過大學學生會刊物宣「獨」,到旺角暴動,至「港獨」分子圖借參加各級議會選舉散佈「港獨」的歪理邪說。特首梁振英為維護「一國兩制」、全港市民的福祉,堅定反對「港獨」,在施政報告點名批評有學生刊物鼓吹「港獨」,引發社會的關注,及依法對「港獨」分子採取司法覆核等,凝聚港人反「獨」主流民意,大大打擊了「港獨」分子的氣焰。

梁振英在2015年1月發表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時,對此前的違法「佔中」所引發的政治風波作出針對性反擊。他在引言中三度提出警惕論,包括要警惕部分人開始忽視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在政制發展問題上,要警惕偏離基本法的主張,因社會上有不少人對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以及對政制發展的憲制規定,在認識上仍有偏差。

他強調,在「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權力來自中央,中央通過基本法向香港授權,故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自治」是「高度自治」,不是「絕對自治」,是根據基本法具體規定的高度自治,而非隨意的自治。

點名批評《學苑》煽動「自決」

他又點名批評香港大學學生會刊物《學苑》2014年2月的封面專題,是《香港民族 命運自決》,又在2013年編印《香港民族論》一書,主張香港「尋找一條自立自決的出路」。他強調,對《學苑》和其他學生包括「佔中」學生領袖的錯誤主張,我們不能不警惕。

他在施政報告記者會進一步指出,可能有人認為學生只是偶發性思維,但他認為這並非一般時事議題,而是涉及關鍵的憲制地位問題,並舉例有人曾提出「萬人佔中,癱瘓中環」,當時很多人都認為毋須理會,但最終大家見到「佔中」發生後的影響,故認為這些問題要警惕。

指示速懲旺暴掟磚狂徒

在其他反對派縱容、包庇下,「港獨」分子去年2月農曆年初一深夜策動了旺角暴亂,多名示威者向警方掟磚,雙方爆發衝突,警員向天開兩槍驅趕。梁振英迅速回應事件,指示執法部門必須將違法者繩之以法,再次令社會回復秩序,重入正軌。

其後,不少「港獨」分子參加立法會選舉,圖借立法會作為「播獨」的平台。選舉管理委員會及時應對,於去年7月14日發出新聞公報,指「留意到近期社會上有意見關注到參選人是否已充分明白基本法的內容」,故參選人需加簽一份聲明確認書,確認擁護基本法第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一百五十九(4)條。

有關條文內容包括: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以及基本法若有任何修改,均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

裁定7「獨」人提名無效

在提名期完結後,選舉主任裁定7名參選人提名無效,他們包括梁天琦、「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正義行動」陳國強、國民香港(城邦派)中出羊子、香港民進黨楊繼昌、保守黨賴綺雯、全民在野黨李慨俠。選舉主任此正義之舉,受到社會廣泛支持和充分肯定。

不過,仍有鼓吹「港獨」者獲選為議員,但他們的表現卻完全愧對議員身份。「青年新政」的游蕙禎及梁頌恆,於就任宣誓時的言行侮辱國家和民族,如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的「China」讀成有辱華成分的「支那」,更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英文橫額,鼓吹「港獨」之心昭然若揭。

DQ「雙邪」議員資格勝訴

由於游梁兩人播「獨」辱國已超出立法會議事規則範圍,其議員就任資格亦應因此而被取消,屬於法律問題。梁振英果斷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並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游梁「雙邪」再次宣誓。

梁振英以法理阻截「港獨」分子進入立法會,為隨後的人大釋法和高等法院作出取消兩人議員資格的判決,創造了條件,切實地維護了國家統一和香港社會的政治穩定。

之後他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取消在宣誓時同樣有問題的「瀆誓四丑」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及姚松炎4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

梁振英本月初再次重申:「只要我們警惕抵制『港獨』在香港的言行,『港獨』就不會出現;要是我們姑息『港獨』,要是我們掉以輕心,恐怕『港獨』不成事但是還是會禍港禍國的。」正正表明他打擊「港獨」的決心,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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