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知識助內地市場發育 參與起草基本法籌建特區
梁振英對香港和祖國的貢獻,並不僅限於他就任特區行政長官以後,其實早在香港回歸前、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時,他已提出解決主權移交後界限街以北土地續約問題的辦法並獲採納,其後更參與基本法的起草與香港特區成立的籌備工作,為香港順利過渡作出了巨大貢獻。
在香港回歸前,他已充分發揮其專業知識,協助推動內地改革開放,包括引進土地轉讓及土地投標制度,建立起與國際接軌的土地及房地產市場機制,對整個國家同樣貢獻良多。梁振英對香港乃至國家的貢獻,令他先後獲頒特區金紫荊星章及大紫荊勳章。■記者 聶曉輝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獲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全體委員表決通過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其實,梁振英早於擔任行政長官前,以至香港回歸祖國前已活躍於政壇,包括曾任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香港特區籌備委員會副主任等,為香港社會以至國家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及在香港回歸祖國、「一國兩制」得以落實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獻策土地續約 寫入聯合聲明
在上世紀80年代初期,時年僅二十出頭的梁振英已在政壇嶄露頭角。當時正值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開始之時,港人一度出現信心危機,大批專業人士外流,移民潮席捲香港。梁振英對此深感不安,知道香港要保持長期繁榮穩定,必不能亂,且要有一大批專業人才,測量師出身的他開始關注香港的政治問題,並積極投身到香港回歸祖國的歷史進程中。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當日,梁振英提出建議解決政權移交後的界限街以北土地續約問題,當時中央政府不熟識新界地契年期於1997年6月30日屆滿的問題,因為內地還沒有私有房地產制度,遂找梁振英撰寫意見書,後來成為《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三的主要內容。
倡以地租免業主補地價
梁振英其後透露,當年成功說服中央政府接受他的意見,即無須業主即時拿出大筆錢補地價,而以徵收新地租的方式,解決了1997年後香港界限街以北,新界及九龍部分物業續期的大難題,為香港做出實在的緊要事。
1985年,為了在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充分聽取港人的意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決定成立一個由香港居民組成的基本法諮詢委員會。
委員會成立之前,新華社香港分社找來不少愛國組織詳談,「促進現代化專業人士協會」(簡稱四化會)也在其中。當時想找一名中英文流利,熟悉英國的人士擔任秘書長,而梁振英當時在英資大行工作,正好適合擔當此重任。
三十出頭任基諮會要職
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的安子介,透過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廖瑤珠邀請梁振英加入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梁振英便成為180名委員中的一員,後來更獲選為19名執委之一,並於1988年以僅34歲之齡,接替毛鈞年(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任秘書長。梁振英並於同年榮膺「香港十大傑出青年」。
在整個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基本法諮詢委員會通過各種方式,廣泛聽取香港各界意見,提供給起草委員會。回歸近20年來,基本法確保了香港社會經濟順利發展,確保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包括梁振英在內的當年為基本法起草的一大批香港和內地的人士功不可沒。
1991年,安子介、梁振英與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黃保欣,發起成立「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是專為研究香港過渡期問題而成立的經濟及公共政策機構。
1993年7月2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預委會宣告成立。梁振英擔任了預委會政務小組港方組長。在預委會上,他率先提出研究關於第一屆立法會具體產生辦法的建議,提交大會討論。
預委會政務小組其後兩年多為香港回歸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在特區終審法院、公務員留用及法律適用性等方面問題上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之得以解決。1996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成立,當年42歲的梁振英出任籌委會副主任。
四十出頭任行會召集人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43歲的梁振英獲委任為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其後更於1999年接替鍾士元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
梁振英曾說:「參與回歸的全過程,為香港回歸效力,親歷國家和平統一的階段性成果,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成就和最難忘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