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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檢閃電戰 擬拘朴槿惠

2017-03-28

法院後日審理 傳務求5月大選前作起訴

韓國檢察部門昨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申請臨時拘捕令,拘捕月初被罷免的前總統朴槿惠。檢方指朴槿惠涉及受賄、濫用職權及洩露政府機密等13項控罪,案情嚴重,並可能毀滅證據,因此要求逮捕她。法院將於後日早上開始審理申請,一旦批出拘捕令,朴槿惠將成為韓國史上第3名被捕的前國家元首。有法律專家分析,假如她所有罪名成立,最長可判監45年。

朴槿惠早前被憲法法院罷免總統職位後,喪失刑事豁免權,上周曾接受檢方問話21小時。檢方昨日發聲明指,朴槿惠曾借助總統權位收受企業賄賂、侵害企業經營自由、濫用職權及洩露重要公務機密,犯罪情節嚴重,加上她在證據確鑿下仍否認指控,有毀滅證據之虞,檢方向法院申請拘捕令在所難免。聲明又指,同樣涉案的朴槿惠「閨蜜」崔順實、青瓦台前秘書室長金淇春及三星掌舵人李在鎔均已被捕,基於公平原則,理應拘捕朴槿惠。

或成韓史上第3名被捕前總統

法院將於當地時間後日早上10時半(香港時間9時半)舉行聆訊,由於審問程序預料長達數小時,加上法官須研究雙方提交的大量文件記錄,以及朴槿惠可能要求更多時間作準備,暫未知法院作出裁決的確實時間。假如法院最終批准拘捕朴槿惠,她將成為繼全斗煥及盧泰愚之後,第3位被捕的前總統。檢方有權囥膃o最多20天,以便進行調查,再決定是否提出起訴。

檢方在針對崔順實的首輪偵查中,認定朴槿惠是強迫企業「捐款」的共犯,並在起訴崔順實時,將朴槿惠的8項控罪寫入訴狀。獨立檢察組接棒調查此案後,新增受賄及濫權等5項控罪,令朴槿惠合共面臨13項控罪。曾任法官的在野共同民主黨國會議員朴范季(譯音)表示,單是受賄足以令朴槿惠入獄30年,假如其他控罪同時成立,總刑期可增至45年。

對大選影響降至最低

有政界人士早前猜測,檢方或會推遲偵辦此案,以免影響5月9日總統大選,但據報檢方決定加快調查進度,務求在大選前起訴朴槿惠,在不損害法律基本精神和原則的前提下,對大選的影響降至最低。■韓聯社/法新社/美聯社/路透社/《韓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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