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內地 > 正文

國務院要求建機制 防控校園欺凌

2017-04-13
■民警走進校園,向學生們普及反校園欺凌防範和自救知識。  資料圖片■民警走進校園,向學生們普及反校園欺凌防範和自救知識。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李克強總理昨日在北京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打造平安校園。據中新社報道,會議要求,建立防控校園欺凌的有效機制,及早發現、干預和制止欺凌、暴力行為,對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推校長負責制 學校配備安保

會議指出,要把保障中小學和幼兒園安全放在公共安全的突出位置。會議要求,一是對校園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落實學校、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責任,堅持教書育人,狠抓校紀校風,讓每個學生牢固樹立尊重生命、保障權利的意識。把安全教育全面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普及基本安全常識,學校要有針對性地組織地震、火災疏散和防踩踏等專項演練。

二是嚴打涉及校園和學生安全的違法行為,特別是暴力犯罪。學校要配備必要的安保力量,有條件的要安裝視頻系統、報警裝置。加強學校及周邊警務室建設。

及早制止欺凌 依法懲處暴力

三是建立防控校園欺凌的有效機制,及早發現、干預和制止欺凌、暴力行為,對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四是保證學校校舍、場地、教學生活設施等符合安全質量標準,校園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要承擔質量終身責任。

五是加強社會管理,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原則,在各級教育、公安部門明確負責學校安全風險防控的專門機構,衛生計生、食藥監管部門要加強校園衛生防疫和學生集體使用食品藥品的監督檢查。對校園安全事件要第一時間妥善處置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