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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寫】監獄成親 妻嗌離婚

2017-04-20

半身不遂的葉繼歡下半生在監獄度過,其婚姻大事也是在2003年在入境事務處婚姻登記官的見證下,在赤柱監獄進行。這段婚姻並不如意,其妻子於2014年更曾提出離婚。

據報道,當年葉繼歡越獄後逃亡到內地,在海豐結識一名同鄉女子,兩人於1991年在內地結婚。葉繼歡曾向到獄中探訪他的記者表示,妻子定期會帶同女兒來港探望。他希望為女兒辦理手續來港,向懲教署申請結婚,希望給妻女合法名份。

2003年8月,入境處批出特別許可證,並派出婚姻登記官到赤柱監獄,為當年42歲的葉繼歡及妻子主持婚姻登記儀式,由撰寫《危險人物》一書而認識葉繼歡的翁靜晶擔任其證婚人。

翁靜晶:葉妻女生活無問題

翁靜晶昨日透露,葉繼歡的女兒由她湊大,而10多年前有一位「劉先生」,每月都會資助葉繼歡女兒1.2萬元生活費。她帶�虒俸~歡女兒到另一個地方讀書,現已大學畢業,「劉先生」於兩年前已沒有再資助葉繼歡母女。

她續說,葉繼歡妻子修讀了室內設計課程,現已學有所成,做一些小生意,所以兩人生活不成問題。至於兩人目前在何地生活,她就稱不便透露。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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