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質疑既舉報又查案 建制促辭委員挽公信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鄭治祖)「專業議政」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昨日終致函立法會調查UGL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申報自己與特首梁振英之間的誹謗訴訟。梁振英昨日發表網誌,不滿梁繼昌沒有申報自己被控誹謗的原因,又質疑對方既向稅務局舉報、又做調查委員會委員並不適當。建制派議員則指,梁繼昌確實涉及利益衝突,必須辭職才能挽回專責委員會的公信力。
梁繼昌此前一直「理直氣壯」地聲稱,自己被梁振英控告誹謗,同時出任調查UGL事件專責委員會成員「並不涉及利益衝突」,故「毋須申報利益」,又聲言自己會受到「千千萬萬市民」的監察云。
竟賴議事規則無規定
不過,他周一就突然去信專責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申報自己與梁振英涉及的民事訴訟,但就口硬稱,根據《議事規則》,「議員只須申報個人金錢利益,並無規定需就訴訟作出申報」,故自己是次申報「純屬自願性質」。
梁振英其後在網誌中批評,梁繼昌在申報中並沒有清楚申報訴訟緣故,即稱他在被稅務局調查而被他控以誹謗,而稅務問題正是委員會調查的四個範圍之一。
他並質疑梁繼昌稱沒有涉及金錢利益就不申報的言論:「誹謗案件沒有金錢利益嗎?即使沒有金錢利益,梁繼昌就適合出任調查委員嗎?一個舉報人沒有金錢利益,就可以出任該案件的陪審員嗎?」
梁志祥:續參與損公正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直指,梁繼昌是在多次質疑後才向專責委員會主席申報自己涉及有關訴訟,已令外界感覺他的參與會令調查不公允,對專責委員會更不公平。最理想的做法是梁繼昌及早辭職,以免委員會日後完成調查所提交的報告,會被質疑其公正。
吳永嘉:不避嫌違專業
立法會工業界(二)議員吳永嘉指出,反對派聲稱調查委員會成立在前,梁振英控告梁繼昌在後,所以後者毋須辭職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根據專業守則,無論是律師或會計師接下一件工作後,倘在過程中發現自己可能涉及利益衝突,他們都必須立即終止有關工作,再交給其他人接手。梁繼昌的申報只是一個政治動作,沒有改變他涉及利益衝突的事實,也不等於申報了就沒有問題。
姚思榮:免拖累專委會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指出,梁繼昌涉及誹謗梁振英的訴訟,即使他向專責委員會申報,亦已令外界質疑其公正,說什麼意見也會受到質疑。為免拖累委員會的公正、獨立,梁繼昌應該聽一聽他人的意見,不應再留在專責委員會內,改由其他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