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香港政府統計署的報告,大約半數香港市民沒有任何醫療保障;而在擁有醫療保障的市民當中,亦有33%人士只有由公司提供的團體醫療保障,並沒有額外購買個人醫療保障。很多打工仔認為既然僱主已提供醫療保險,自己便不用再花錢購買,但其實這樣存有很大的風險,因為僱主提供的團體醫療保障會於員工離職或退休時終止,而惠及員工子女的保障亦通常在他們18歲或完成學業後終止。所以,要無後顧之憂,萬全之策還是要未雨綢繆,及早作好計劃。■康宏理財服務聯席董事 梁惜君
筆者的客人陸先生現年37歲,現職市場推廣總監,月入約8萬元,已婚,育有一名剛滿月的女兒。太太任職文書,收入不高,加上要供養已退休的父母,所以家庭開支全部由陸生一力承擔。扣除所有開支後,現每月盈餘約1.5萬元。
母患危疾 女兒宜全醫保
陸太數年前證實患上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可幸的是,陸太父母已在她小時候幫她買了醫療保險,而她剛踏進職場時亦買了危疾保險,所以她這個病依然受到保障。陸先生公司的醫療福利亦保障妻兒,但他了解過這病症後,發現女性患病機會較高;而如果父母得病,子女罹患的機率也較高,所以除了公司醫療保險之外,他認為也要盡早為女兒安排好全面的保障,有備無患,以策萬全。
以陸生的情況作例子,女兒在18歲前患上任何疾病意外都可受到公司團體醫保保障,但若不幸在期間患病,到員工子女滿18歲保障終止,如果她想再自行購買保險,保險公司便很有可能因為她的病歷而拒絕受保或加保費;而團體醫療保障一般不足以應付全部醫療費用,尤其是一些重大疾病,因此陸先生希望能盡早為女兒安排一個全面充足的保障這個想法是很正確。為此,筆者制定了一個集合了儲蓄、高端醫療、意外和危疾的保障計劃讓陸先生考慮。
集儲蓄高端醫療危疾保障
高端醫療保險計劃每年有最高1,000萬港元保額,受保人可享用半私家病房,主要保障項目不設個別限額全數賠償,更包括癌症化療、電療、標靶治療及腎病患者定期透析治療的所需費用。終身累積理賠最高可達2,500萬港元。
如果只是小意外不用住院,每宗意外可有約1.6萬港元實報實銷的醫療賠償。 若不幸遇上意外死亡或傷殘的話,計劃會提供約40萬港元賠償。而如果不幸患上嚴重疾病如癌症、心臟病、中風等危疾,會有額外約80萬港元賠償。假如在首十年確診危疾,賠償會多50%;而如果患上的危疾為癌症,最多可賠償約200萬港元。這筆錢可讓陸太辭去工作至少兩年,不用為收入上的損失而徬徨,少一件心煩的事情,可以安心照顧孩子。
計劃每月供款約需2,000多港元。以現時利率及保費計算,供款期20年,其後醫療保險費用就可利用儲蓄保險的紅利繼續繳付,提供終身保障。供款20年總共繳交約63萬港元保費,而無論期間有沒有理賠,以現行利率計算,到陸生女兒60歲的時候,她可以選擇取消計劃拿回約229萬港元。
危疾病例影響投保批核
這樣的一個全方位計劃可給陸生的女兒全面充足的保障。當然陸生仍有幾點要注意。第一,陸太的病歷有機會影響保險公司對女兒投保的批核;第二,現時利率並非保證,如紅利減少則有機會不足以繳付將來的醫療保費;第三,如醫療費用升幅高於保險公司估算,醫療保費增幅會比預期高。所以亦說明買保險並非一次性,而是需要定期檢討,因時制宜,配合實際環境改變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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