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0月5日:180平方米以下住宅限購,有本地戶籍有二套房以上限購;非本地戶籍納稅、醫保滿兩年可購買,但限購二套。
■ 2016年10月9日:提高首付比例,有一筆住房貸款記錄未結清,首付比例提高到60%;有兩筆以上貸款未結清停貸。
■ 2017年3月24日:本地戶口已婚限購2套,未婚(含離異、喪偶)限購一套;非本地戶口限購一套,需3年內有2年連續繳納個稅社保方可購買;3月25日後新購房,需取得產權證滿2年後才可上市交易。
■ 2017年3月28日:調控再加碼,執行「認房又認貸」。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何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