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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原市長受審 三罪涉款過億

2017-07-18
■湯錫坤。網上圖片■湯錫坤。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南方都市報》、《新京報》及中新社報道,廣東省潮州市原市長、潮州市政協原主席湯錫坤,因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於昨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受審,三罪合計涉案金額過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公訴機關指控其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逾2,000萬元,並致國有資產損失超過一億元。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廣東黨風》雜誌曾發文透露湯錫坤的外號是「潮州王」。湯錫坤生於1954年,為潮州饒平縣人,21歲即在家鄉擔任公社大隊支部書記,其41年仕途從未離開潮州,任潮州市領導達23年之久。

公訴機關指控湯錫坤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2000年至2015年間,湯錫坤利用其擔任廣東省潮州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副書記、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土地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31.3萬元、港幣803萬元、美金4萬元。公訴機關稱,辦案機關查封、扣押、凍結湯錫坤個人及家庭的財產、支出共計折合人民幣3,938.9962萬元,湯錫坤對其中折合人民幣855.4918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公訴機關並指控,2006年至2010年被告人湯錫坤在擔任潮州市市長期間,主管市政府全面工作,濫用職權,違規決策潮州新世紀酒店拍賣、以異地建廠為名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造成國有財產損失共計10,273.08萬元。其中違規低價拍賣潮州新世紀酒店造成國有資產損失2,453.36萬元,違規變更土地用途、減免土地出讓金造成國有財產損失人民幣7,819.7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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