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6類境外投資:包括「一帶一路」基礎設施境外投資,優勢產能、優質裝備和技術標準輸出的境外投資,與境外高新技術和先進製造業企業投資合作,境外能源資源勘探和開發,農業對外合作,服務領域境外投資。
■限制5類境外投資:包括赴未建交國等敏感國家和地區,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領域,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台,落後產能及環保等不符標準的境外投資,必須經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禁止5類境外投資:包括軍工核心技術和產品輸出,禁止出口的技術、工藝、產品,賭博業、色情業等境外投資。
■建立境外投資黑名單制度,對違規投資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海巖